卷四 经卒令  第十七

类别:子部 作者:尉缭 (战国) 书名:尉缭子

    本篇主要论述部队战斗编组及军旗、徽章的佩戴,用以识别约束部队,使军队队形整齐,行动有序,赏罚有据。

    71、经卒者,以经令分之为三分焉。左军苍旗,卒戴苍羽;右军白旗,卒戴白羽;中军黄旗,卒戴黄羽。卒有五章:前一行苍章,次二行赤章,次三行黄章,次四行白章,次五行黑章,次以经卒,亡章者有诛。前一五行置章于首,次二五行置章于项,次三五行置章于胸,次四五行置章于腹,次五五行置章于腰。如此,卒无非其吏,吏无非其卒。见非而不诘,见乱而不禁,其罪如之。鼓行交斗,则前行进为犯难,后行退为辱众,踰五行而前者有赏,踰五行而后者有诛。所以知进退先后吏卒之功也。故曰,鼓之前如雷霆,动如风雨,莫敢当其前,莫敢蹑其后,言有经也。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管理军队,就是依经手卒把军队区分为三军。左军用青旗,士兵戴青色羽毛;右军用白旗,士兵戴白色羽毛;中军用黄旗,士兵戴黄色羽毛。士兵的标记有五种,第一行用青色标记,第二行用红色标记,第三行用黄色标记,第四行用白色标记,第五行用黑色标记,按此次序规定,管理士兵,遗失标记的,要给以惩罚。第一个五行的标记佩在头上,第二个五行的标记佩在颈上,第三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胸前,第四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腹部,第五个五行的标记佩在腰间。这样,士兵就不会认错他的官长,官长也不会认错他的士兵。如果官长发现不属于自己的士兵而不加盘问,见到行列混乱而不加制止,就和犯错误的人同罪。开始进行格斗的时候,如果前行的奋勇前进,就是敢于战斗,后行的退缩不前,就是沾污军誉,超过前面五行而前进的有赏,越出后面五行而后退的就杀。这些规定都是为了分清吏卒们进、退、先、后的功过是非。因此可以说,命令一下,军队前进就象雷霆那样迅速,冲击就象风雨那样猛烈,没有哪个敌人敢于在前面阻挡,也没有哪个敌人敢于在后面尾追,这就说明了经卒令的重大作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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