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逆上命。
【解释】
违背了上面的命令。
【分析】
凡是一切处在下位的人,受命于上,都叫做上命;例如臣子受命于君王,儿女受命于父母,弟子受命于先生。而这些上对下的命令、指示、吩咐、差唤等,若是不合道理不可行的,也应当要婉转的说明,先期的劝谏,表明自己不敢受命的原因;若是合乎道理应该做的,而奉行不力,尚且有罪,更何况是违逆呢?而违逆上命的人,也就是将来成为乱臣贼子的开端啊!
故事:
明朝的陶安,是安徽当涂人,明太祖命令陶安负责治理黄州,并且告谕他说:‘你要好好的照顾黄州的百姓啊!’陶安于是就恭敬的秉承了皇上的命令,到了黄州之后,就免除赋税,节省徭役,勤于教育,减轻刑罚,百姓对他的施政,都感到心悦诚服。朝廷又召他为学士,迁调他担任江西省的参知政事,陶安对每一件事情,都是尽心尽力的去做,以副皇帝的命令;陶安死的时候,皇上还亲自的为他撰写祭文吊祭他,并且还赠给他谥号,以福荫他的子孙;陶安的儿子孙子,也都考上了功名,做到卿佐的职位。
【再析】
现在管理地方百姓的父母官,都是仰承国家托付给他治理地方的重责;有的竟然不尽责任,残害百姓,一点都不体会君王元首希望他能够好好教养百姓的苦心,这种违逆的罪过,实在是罪大恶极啊!在百姓来讲,固然对他是莫可奈何,那里会知道上天的鉴察是丝毫不漏的;所以百姓是不可以虐待,而上天更是不可以欺骗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