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凡兴师必分大势之先后缓急以定事,酌彼己之情形利害以施法,总期于守己而制人。或严外以卫内,或固本以扩基,或剪羽以孤势,或擒首以散余,或攻强以震弱,或拒②或交,或剿或抚,或围或守,或远或近,或两者兼行,或专力一法。条而审之,参而酌之,决而定之,而又能委曲③推行,游移待变,则展战而前,可大胜也。
注释:
①兴:兴师,举兵。这里指对战术策略的选择和确定。②拒:抵御,抵抗。 ③:委曲:曲折辗转。
译文:
凡是兴兵作战,一定要根据全局和形势的轻重缓急来作出决定,认真考虑敌我双方的战场形势和利弊条件再决定作战方法,总的目的在于保存自己,制服敌人。采取的方法或是在外围严加防守来保卫内部,或是稳固根基来扩展自己的基础,或是除去敌人的党羽来孤立敌人的力量,或是活捉敌人主将来使敌军离散,或是攻击强敌来震撼弱小之敌,或是对敌交战或是讲和,是进剿或是招抚,是包围或是固守,是远袭或是近攻,或二者并用,或是用其中一种方法。对各种作战方法要逐一分析研究,反复对照比较最后再作出决定,同时又能采取间接巧妙的方法贯切实施,保持灵活机动,以待有利的战局变化。如果能做到这样,前进交战,就可大获全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