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一   潘浚陆凯传 潘濬传

类别:史部 作者:陈寿(晋) 书名:三国志

    潘濬字承明,武陵汉寿人也。弱冠从宋仲子受学。年未三十,荆州牧刘表辟为部江夏从事。时沙羡长赃秽不修,濬按杀之,一郡震辣。后为湘乡令,治甚有名。刘备领荆州,以濬为治中从事。备人蜀,留典州事。

    孙权杀关羽,井荆土,拜濬辅军中郎将,授以兵。迁奋威将军,封常迁亭侯。权称尊号,拜为少府。进封刘阳侯,迁太常。五溪蛮夷叛乱盘结,权假濬节,督诸军讨之。信赏必行,法不可干,斩首获生,盖以万数,自是郡蛮衰弱,一方宁静。

    先是,濬与陆逊俱驻武昌,共掌留事,还复故。时校事吕壹操弄威柄,奏按丞相顾雍、左将军朱据等,皆见禁止。黄门侍郎谢厷语次问壹:"顾公事何如?"壹答:"不能佳。"厷又问:"若此公免退,谁当代之?"壹未答厷。厷曰:"得无潘太常得之乎?"壹良久曰:"君语近之也。"宏谓曰:"播太常常切齿于君,但道远无因耳。今日代顾公,恐明日便击君矣。"壹大惧,遂解散雍事。濬求朝,诣建业,欲尽辞极谏。至,闻太子登已数言之而不见从。濬乃大请百寮,欲因会手刀杀壹,以身当之,为国除患。壹密闻知,称疾不行。濬每进见,无不陈壹之奸险也。由此壹宠渐衰,后遂诛戮。权引咎责躬,因诮让大臣,语在《权传》。

    赤二年卒,濬卒,子翥嗣。濬女配建昌侯孙虑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潘濬,字承明,武陵郡汉寿县人。他成年时跟随宋仲子学习。年纪不到三十时,荆州牧刘表征召他为本州江夏从事。当时沙羡县县长贪赃枉法不修品行,潘濬依法将他杀死,全郡都受到震惊。后来潘为湘乡县县令,政绩颇为有名。刘备兼职荆州,以潘濬为治中从事。刘备入蜀后,留下潘濬掌管荆州事务。

    孙权袭杀关羽,兼并荆州上地,任命潘  为辅军中郎将,授予兵卒。升任他为奋威将军,封爵常迁亭侯。孙权称帝,以潘为少府,晋封为刘阳侯,升为太常。五溪蛮夷叛乱结集,孙权授潘濬假节,督率诸军前往征讨。他有功必赏,法令不容触犯,斩杀俘虏的反叛者,数近万计。自此各蛮夷部落势力衰弱,整个地方安宁平静。

    先前,潘濬与陆逊都驻守武昌,共同负责留守事务,平叛后回来照旧行事。当时校事吕壹操纵玩弄权柄,上奏审查丞相顾雍、左将军朱据等,他们都被他软禁起来。黄门侍郎谢瞇在言谈间间吕壹:“顾公的事怎样了?”吕壹回答说:“不会好的。”谢瞇又间:“如果顾公被罢免职位,谁将接替他了吕壹没有回答谢瞇,谢瞇说:“该不会是潘太常居其位吧?”吕壹半响才说:“您说的差不多。”谢瞇对他说:“潘太常常对您切齿痛恨,只是相距遥远对您没有办法而已。他今天接替顾公,明天恐怕就会拿您开刀啊。”吕壹十分恐惧,于是解除对顾雍的审查、软禁。潘请求朝见,要回到建业,打算尽力倾言劝谏孙权。到建业后,听说太子孙登已经多次劝说而孙权全不听从,于是潘大请群臣,企图借聚会之机亲手用刀杀掉吕壹,由自己一人承担罪责,替国家除去祸患。吕壹私下知道这一情况,托言有病不去赴会。潘每次进朝见孙权,无不陈述吕壹的奸诈险恶。由是吕壹受宠渐渐衰退,后来终于被诛杀。孙权承认并自责过失,也因此责备朝臣们,其言辞记在《孙权传》中。

    赤乌二年(239),潘去世,儿子潘蠢继承爵位。潘翥的女儿许酉己给建昌侯孙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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