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18 论六厄
厄者,遭乎难者也,常居马前一辰,劫后二辰,死而不生谓之厄。申子辰水局,水死在卯;寅午戌火局,火死在酉;亥卯未木局,木死在午;巳酉丑金局,金死在子,所以为厄。
若有救护,有扶持,逢生旺兼贵气相助,则吉,究竟一生蹇滞。
《壶中子》云:“六厄为剥官之煞,李广不封侯是也。”
卷三 3.18 论六厄类别:经部
作者:万民英(明) 书名:三命通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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