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:
盖善以不伐为大,贤以自矜为损。是故,舜让于德而显义登闻,汤降不迟而圣敬日跻
;隙至上人而抑下滋甚,王叔好争而终于出奔。然则卑让降下者,茂进之遂路也,矜奋侵
陵者,毁塞之险途也。
译文:
美善以不自夸为大,贤明因自矜而受损。因此舜让位于有德的人,他的深明大意立即闻名。商汤礼贤下士豪不容迟,他的圣明贤达获得极高的尊敬。与此不同,郄至企图压倒别人,最终结局更加可悲,王叔喜好争执,终于逃难出奔。因而卑让谦恭处下,是美名嘉行得以成就的道路;自矜奋进,侵犯欺凌,乃是声名行为终将毁败的道路。
原文:
是以君子举不敢越仪准,志不敢凌轨等;内勤己以自济,外谦让以敬惧。是以怨难不
在于身,而荣福通于长久也。彼小人则不然,矜功伐能,好以陵人;是以在前者然害之,
有功者人毁之,毁败者人幸之。是故,并辔争先而不能相夺,两顿俱折而为后者所趋。由
是论之,争让之途,其别明矣。
译文:
所以君子的行为不敢超越法度,思想不敢凌犯法规,对内勤于修身自勉,以使自己受益;对外谦虚礼让,以示敬畏戒惧。所以怒恨非难不至于牵惹上身,而荣显福祥通达于长久。那些小人却非如此,他们自矜功劳,自恃才能,喜欢以此凌犯别人。所以当他们得势时,有人害他;居功自傲时,有人诋毁他;失败毁灭时,有人称幸。因此并驾齐驱,争先恐后,而不能互相上下,以至双方皆遭摧折,就被后来者乘势超过。由此论之,争执和谦让的不同道路,它们的利弊显然有别。
原文:
然好胜之人,犹谓不然,以在前为速锐,以处后为留滞,以下众为卑屈,以蹑等为异
杰,以让敌为回辱,以陵上为高厉。是故,抗奋遂往,不能自反也。夫以抗遇贤必见逊下
,以抗遇暴必构敌难。敌难既构,则是非之理必溷而难明;溷而难明则其与自毁何以异哉?且人之毁己,皆发怨憾,而变生舋也:必依讬于事饰成端末;其于听者,虽不尽信,犹
半以为然也。己之校报,亦又如之。终其所归,亦各有半信着于远近也。然则,交气疾争
者,为易口而自毁也;并辞竞说者,为贷手以自殴;为惑缪岂不甚哉?
译文:
但是好胜的人,可能不以为然。他们以争先居上为迅捷精锐;以居于人后为停滞不前;以礼让下士为卑下屈抑;以倾轧同辈为特异杰出;以忍让敌手为含屈受辱;以凌犯上级为高强刚厉。因此 亢奋激进,不能迷途知返。用高亢傲慢的态度对待贤者,必然投之以恭顺谦逊;而以高强倨傲的态度对待暴桀,必然构成敌视祸难。敌意既已构成,是非之理必然混淆不清,这与自我毁害又有什么不同呢?而且别人之所以毁害自己,都是发自私怨而后发展到嫌隙争端,因此必然制造事端,捏造借口。听到的人虽然不完全相信,但仍半信半疑。而自己采取同样的手段报复对方,也是如此。最终结果变成各相信一半,相信的程度决定于视听的远近。因而相互斗气,激烈争执的,不过是变换别人的嘴自我伤害;竞相对骂,以至斗殴的,不过是借别人的手自我殴打。这样的话,迷惑谬误岂不是很厉害了吗?
原文:
然原其所由,岂有躬自厚责以致变讼者乎?皆由内恕不足,外望不已:或怨彼轻我,
或疾彼胜己。夫我薄而彼轻之,则由我曲而彼直也;我贤而彼不知,则见轻非我咎也。若
彼贤而处我前;则我德之未至也;若德钧而彼先我,则我德之近次也。夫何怨哉?
且两贤未别,则能让者为隽矣;争隽未别,则用力者为惫矣。是故,蔺相如以回车决
胜于廉颇,寇恂以不斗取贤于贾复。物势之反,乃君子所谓道也。是故,君子知屈之可以
为伸,故含辱而不辞;知卑让之可以胜敌,故下之而不疑。及其终极,乃转祸为福,屈雠
而为友;使怨雠不延于后嗣,而美名宣于无穷;君子之道,岂不裕乎!
且君子能受纤微之小嫌,故无变斗之大讼;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,终有赫赫之败辱。
怨在微而下之,犹可以为谦德也;变在萌而争之,则祸成而不救矣。是故,陈余以张耳之
变,卒受离身之害;彭宠以朱浮之隙,终有覆亡之祸。祸福之机,可不慎哉!
译文:
但是,追究根本的原因,难道有亲自重责己过,以致突发争端的吗?争端之所以产生,都是由于内心不够宽容,对别人苛求不已。或者是怨恨对方轻视自己,或者是嫉恶对方胜过自己。倘若我不厚道,对方轻视我,那就是因为我理亏了而对方不正确;我贤明而对方不知,那么我被轻视,不是我的过错。如果对方有贤德而且居我之前,那就是我的德行与之相比还有欠缺;如果彼此德操均等而对方居于我先,那就是我的修养还略次于对方。有什么可怨恨呢?而两人贤德不相上下,未曾分别优劣,就以能够谦让的为优。争相突出自己,难以区分高下,就以用力多的为次。因此蔺相如以引车回避,决胜于廉颇;寇恂以不示争斗,取贤于贾复。观察并选择形势的反面,这就是有德行修养的人所说的“道”。因此君子知道受屈就可以成功,所以含屈受辱而不加回避;知道谦卑礼让可以胜敌,所以甘居人下而不加怀疑。及至最终,就会转变祸难而为福祥,让对方屈服而成为朋友,使怨恨仇隙不延至后代,而美好的名声传扬,以至无穷。君子的道德难道不宽宏富足吗?而且有才德的人能够承受极微小的嫌隙,所以没有变成竞斗的大争讼。见识浅薄的人由于不能容忍小怨恨的缘故,最终招致极大的失败和侮辱。仇恨处在微小的阶段时,以谦逊的态度对待,仍然不失有谦逊的美德;矛盾尚在萌芽状态时,却尽力相争,就会形成祸害而不可挽救。因此陈馀因为张耳的变故,最终遭受杀身之难,彭宠因为朱浮的嫌隙,终究遇到覆亡之祸。祸福变化的关键,不可不谨慎呵!
原文:
是故,君子之求胜也,以推让为利锐,以自修为棚橹;静则闭嘿泯之玄门,动则由恭
顺之通路。是以战胜而争不形,敌服而怨不构。若然者,悔吝不存于声色,夫何显争之有
哉?彼显争者,必自以为贤人,而人以为险诐者。实无险德,则无可毁之义。若信有险德
,又何可与讼乎?险而与之讼,是柙兕而撄虎,其可乎?怒而害人,亦必矣!《易》曰:
“险而违者,讼。讼必有众起。”《老子》曰:“夫惟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。”是故
,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。
译文:
因此,君子之求取胜利,是以推辞礼让作为克敌制胜的锐利武器,以修身自勉作为蔽身远害的场所,静止时闭守泯默不言的高深境界。行动时遵循恭顺谦敬的通达道路,所以战胜对方而不用有形的争斗,制服敌人却不构成仇怨。如果这样的话,悔恨不留在声色外貌,还有什么大的争端呢?那些有大争执的人,必定自以为是贤人,而别人却视使为邪谄不正。如果他实非邪谄之人,别人就没有诋毁的道理;如果他确实有邪恶的德行,又何必与他争辩不已呢?知道其邪恶又与之争辩,这等于是关押犀牛和触犯老虎,难道可以这么做吗?因发怒而害人,也是必然的。《周易》说;“险而违者讼,讼必有众起。”《老子》说;“夫惟不争,故天下莫能与之争”。因此君子认为争执之途不可遵从。
原文:
是以越俗乘高,独行于三等之上。何谓三等?
大无功而自矜,一等;有功而伐之,二等;功大而不伐,三等。
愚而好胜,一等;贤而尚人,二等;贤而能让,三等。
缓己急人,一等;急己急人,二等;急己宽人,三等。
凡此数者,皆道之奇,物之变也。三变而后得之,故人末能远也。夫唯知道通变者,
然后能处之。是故,孟之反以不伐获圣人之誉,管叔以辞赏受嘉重之赐;夫岂诡遇以求之
哉?乃纯德自然之所合也。
彼君子知自损之为益,故功一而美二;小人不知自益之为损,故一伐而并失。由此论
之,则不伐者伐之也,不争者争之也;让敌者胜之也,下众者上之也。君子诚能睹争途之
名险,独乘高于玄路,则光晖焕而日新,德声伦于古人矣。
译文:
所以君子超越俗众,独立特行在于三等人之上。什么叫作三等?
没有功劳却自恃有功,一等;虽有功劳却骄傲自满,二等;功绩虽大却不 ,三等。
愚蠢而且好胜,一等;贤明但是自矜,二等;贤明而能谦让,三等。宽以求己,严以待人,一等;对人既严,对己亦不宽,二等;宽以待人,严以律己,三等。
凡这几种,都是常道的别出,事物的变异。三变然后获得道的正理,因此常人不可及。这只有掌握客观规律,了解通变道理的人,然后才能处于上等而保持他的位置。因此,孟之反因不自夸有功,获得圣人的赞誉;管叔以推让赏赉受到嘉美厚重的奖赐。难道这些是靠诡情投合而求到的吗?这是出自纯粹的秉德自然与常理相合。
那些有才德的人知道自我吃亏受损实际是有所益,所以功效虽一而美誉加倍。见闻浅薄的人不知道自己占便宜实际是损失,所以一经自夸,功劳名誉随之丧失。由此论之,不自矜有功的,实际上居其功;不争名夺利的,实际上成其名;忍让敌手的,其实战胜对方;甘居人下的,其实居于人上。君子如果能目睹争执之途名胜险恶,独自登高达到玄远的境界,就荣耀的辉光焕发而日日更新,仁德的名声媲美于古代圣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