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葵【一】第十七
《广雅》曰(一):“蘬,丘葵也。”
《广志》曰:“胡葵,其花紫赤。”
《博物志》曰(二):“人食落葵【二】,为狗所啮,作疮则不差【三】,或至死。”
按今世葵有紫茎、白茎二种,种别复有大小之殊。又有鸭脚葵也。
临种时,必燥曝葵子。葵子虽经岁不浥【四】,然湿种者,疥(三)而不肥也。
地不厌良,故墟弥善,薄即粪之,不宜妄种。
春必畦种、水浇【五】。春多风、旱,非畦不得。且畦者地省而菜多,一畦供一口。畦长两步,广一步。大则水难均,又不用(四)人足入。深掘,以熟粪对半和土覆其上,令厚一寸,铁齿杷耧【六】之,令熟,足踏(五)使坚平;下水,令彻泽【七】。水尽,下葵子,又以熟粪和土覆其上,令厚一寸余。葵生三叶,然后浇之。浇用晨夕,日中便止。每一掐(六),辄杷耧地令起,下水加粪。三掐更种,一岁之中,凡得三辈【八】。凡畦种之物,治畦皆如种葵法,不复条列烦文。
早种者,必秋耕。十月末,地将冻,散子劳之,一亩三升。正月末散子亦得。人足践踏之乃佳。践者菜肥(七)。地释【九】即生。锄不厌数。
五月初,更种之。春者既老,秋叶未生,故种此相接。
六月一日种白茎秋葵。白茎者宜干【一0】;紫茎者,干即黑而涩。秋葵堪食,仍留五月种者取子。春葵子熟不均,故须留中辈。于此时,附地剪却春葵,令根上■【一一】生者,柔软至好,仍供常食,美于秋菜。留之,亦中为榜簇【一二】。
掐秋菜,必留五六叶。不掐则茎孤;留叶多则科大。凡掐,必待露解。谚曰:“触露不掐葵,日(八)中不剪韭。”八月半剪去,留其歧(九)。歧多者则去地一二寸,独茎者亦可去地四五寸。■生肥嫩,比至收时,高与人膝(十)等,茎叶皆美,科虽不高,菜实倍多。其不剪早生者,虽高数尺,柯叶坚(十一)硬,全不中食;所可用者,唯有菜心。附叶【一三】黄涩,至恶,煮亦不美。看虽似多,其实倍少。
收待霜降。伤早黄烂,伤晚黑涩。榜簇(十二)皆须阴中。见日亦涩。其碎者,割讫,即地中寻手纠【一四】之。待萎而纠者必烂。
又冬种葵法(十三):近州郡都邑有市之处,负郭良田三十亩,九月收菜后即耕,至十月半,令得三遍。每耕即劳,以铁齿杷耧去陈根,使地极熟,令如麻地。于中逐长穿井十口。井必相当,斜(十四)角【一五】则妨地。地形狭长者,井必作一行;地形正方者,作两三行亦不嫌也。井别作桔槔、辘轳【一六】。井深用辘轳,井浅用桔槔。柳鑵【一七】,令受一石。鑵小,用则功费。
十月末,地将冻,漫散子,唯穊为佳。亩用子六升。散讫,即再劳。有雪,勿令从风飞去,劳雪令地保泽,叶又不虫(十五)。每雪,辄一劳之。若竟冬无雪,腊月中汲井水普浇,悉令彻泽。有雪则不荒。正月地释,驱羊踏破地皮。不踏即枯涸,皮破即膏润。春暖草生,葵亦俱生。
三月初,叶大如钱,逐穊处拔大者卖之。十手拔,乃禁取【一八】。儿女子七岁以上,皆得充事也。一升葵,还得一升米。日日常拔,看稀稠得所乃止。有草拔却,不得用锄。一亩得葵三载【一九】,合收米【二0】九十车。车准二十斛,为米一千八百石。
自四月八日以后,日日(十六)剪卖。其剪处,寻以手拌斫【二一】斸地令起,水浇,粪覆之。四月亢旱,不浇则不长;有雨即不须。四月以前,虽旱亦不须浇,地实保泽,雪势未尽故也。比及剪遍,初者还复,周而复始,日日无穷。至八月社日止,留作秋菜。九月,指地卖,两亩得绢一匹。
收讫,即急耕,依去年法,胜作十顷谷田。止须一乘车牛专供此园。耕、劳、辇【二二】粪、卖菜,终岁不闲。
若粪不可得者,五、六月中穊种菉豆,至七月、八月犁掩杀之,如以粪粪田,则良美与粪不殊,又省功力。其井间之田,犁不及者,可作畦,以种诸菜。
崔寔曰(十七):“正月,可种瓜、瓠、葵、芥、■、大小葱、苏。苜蓿及杂蒜,亦可种。--此二物皆不如秋。六月,六日可种葵,中伏后可种冬葵。九月,作葵菹,干葵。”
《家政法》曰:“正月种葵。”
(一) 《广雅.释草》作:“蘬,葵也”,无“丘”字。按“蘬”,《玉篇》古文作“■”,有“丘追”等三切(声母都是“丘”字)。■、葵形近,蘬、葵音近,实际“蘬”、“葵”同物,不过方言不同,记音异写为两个字,“丘”应是衍文。《太平御览》卷九七九”葵”引《广雅》正作:“蘬丘轨切,葵也”。说明“丘”字是由“丘轨切”或“丘追切”的音注脱去“轨切”或“追切”二字错进来的。
(二) 《博物志》(《丛书集成》本)卷二有此条,作:“人食终葵(原注:“俗本冬葵”),为狗所啮,疮不差,或致死。”《太平御览》卷九八○引《博物志》“终葵”作“络葵”(标目也是“络葵”),内容有错脱。这个葵的名称,有“落”、“络”、“终”、”冬”之异,“冬”是错的,李时珍认为“落”是“蔠”字之误(《本草纲目》卷二七“落葵”),而唐韩鄂《四时纂要》“六月”篇又作“露葵”,参看注释【二】。
(三) 临种时晒干种子,有增强胚的生活力的作用。“疥”,明抄、湖湘本及《辑要》引并同,大概是指植株上有斑点病害,因而长不肥大。渐西本从王祯《农书》引改作“瘠”。
(四) “用”,明抄、湖湘本、《津逮》本同;《辑要》引作“容”,《学津》本、渐西本从之。按“不用”即“不要”、“不可以”,《要术》中常这样用,意思是说畦中不好把脚踏进去,因此畦太宽了会妨碍操作。如果是“容”,大了正能“容”,《辑要》所引,易致混淆,故从明抄作“用”(渐西本删去“入”字,作“不容人足”,正是由这种误会而来,却没有顾到上文的“大”字)。
(五) “踏”,原作“蹋”,字同。二字《要术》中互用,本书一律作“踏”。
(六) 本篇各“掐”字,明抄、湖湘本、《津逮》本均作“掏”,讹字;应从《学津》本、渐西本作“掐”。
(七) “肥”,明抄误作“把”,据湖湘本改正。
(八) “日”,明抄误作“曰”,据湖湘本改正。
(九) “歧”,指叉枝,明抄、湖湘本均作“岐”;下一“歧”字湖湘本脱。按“歧”、“岐”古通,但《种瓜》篇“蔓广则歧多”等均作“歧”,本书一律作“歧”。
(十) “膝”,明抄、《津逮》本等均作“■”,俗讹字;湖湘本作“膝”,是。
(十一)“坚”,明抄作“茎”;此从湖湘本,因“柯”已经指“茎”。
(十二)湖湘本作“榜簇”,和上文一致;明抄作“搒蔟”,字虽可通,但不一致,故从湖湘本。
(十三)“又冬种葵法”,明抄如文;《津逮》本、《学津》本等作“又种冬葵法”。唐韩鄂《四时纂要》“四月”篇采《要术》亦作”冬葵”。这个“冬葵”是冬种春收。下文引《四民月令》“中伏后可种冬葵”,则是夏末秋初种,冬季收。二者同名“冬葵”,收种时期不同。
(十四)“斜”,原作“邪”,字同。《要术》中二字互用,本书统一作“斜”。
(十五)这条小注,应在“每雪,辄一劳之”的下面,而下条“有雪则不荒”,却应该在这里。
(十六)“日日”,明抄误作“日月”,据湖湘本改正。
(十七)《要术》“崔寔曰”云云不指明出处的,均引自崔寔《四民月令》。其校注另见《四民月令辑释》,本书非必要时概从略。
【一】 葵在古代是一种很重要的蔬菜,栽培很早。《诗经.豳风.七月》有“七月亨葵及菽”。汉《尹都尉书》有《种葵篇》。直到元王祯《农书》还说“按葵为百菜之主。”《要术》在《种葵》篇之前虽有《种瓜》、《种瓠》、《种芋》三篇,但古代以瓜、瓠等作为蓏类,和蔬类并列,芋可作粮食,也和一般蔬菜不同,所以实际是《要术》把《种葵》列为蔬类的第一篇,栽培方法也谈得比较详细,这也反映葵在当时的重要性。大概唐宋以后栽培渐少,明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已把它列入草类,现代蔬菜栽培学书中也没有提到葵。以致葵是什么,一般人已不知道。葵在现在植物学书中称为冬葵,亦称葵菜、冬寒菜,或写作冬苋菜。湖南《湘阴县志》“物产”即以冬寒菜为葵。唐白居易《烹葵》诗所说:“绿英滑且肥”,正符合冬寒菜烧熟后黏滑的特性。现在江西、湖南、四川等省仍有栽培。
【二】 “落葵”,本草书上《名医别录》最先着录,称“一名天葵,一名繁露。”陶弘景注:“又名承露。人家多种之。叶惟可■鲝,性冷滑,人食之,为狗所啮作疮者,终身不差。其子紫色,女人以渍粉傅面为假色,少入药用。”说与《博物志》同。宋苏颂《图经本草》称为“终葵”:“凡葵有数种:……又有终葵,大茎小叶,紫黄色,吴人呼为繁露,即下品‘落葵’,《尔雅》所谓‘终葵,繁露’者是也。一名承露,俗呼曰胡燕脂。子可妇人涂面及作口脂。”所指是落葵科的落葵,俗名“臙脂菜”。参看卷十“承露〔六0〕”。又名“露葵”,《四时纂要》“六月”篇“食忌”条:“食露葵者,犬噬,终身不差。”落葵没有“冬葵”的异名,《博物志》别本作“冬葵”是错的。
【三】 病愈叫“差”,与“瘥”同义,卷六各篇和“愈”字互用。
【四】 “浥”与“裛”同义,《要术》二字互用,指在储藏过程中因潮湿高温而引起自热变质。又常和“郁”字连用,称“浥郁”、”裛郁”或“郁浥”、“郁裛”,意思相同。有时也迳称“裛烂”(如下文《种兰香》篇)。
【五】 “畦种水浇”,“畦”指低畦。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:“千畦姜韭。”《汉书.食货志》:“菜茹有畦。”可见我国很早就用畦种菜。后汉王逸注《楚辞.招魂》“倚沼畦瀛兮”说:“畦,犹区也。”“区”,大概相当于《泛胜之书》所说区田法的区。又晋郭象注《庄子.天地篇》“方将为圃畦”说:“李云,埒中曰畦。”李是何人,已失考,至少是晋以前人。“埒”的原意是短墙,“埒中”也意味着四周有较高的土埂,即《要术》卷二《水稻》篇所称“畦■大小无定”的“畦■”。现在河南所用改良盐渍土的畦田法,也是用土埂阻止雨水径流的田。所以《要术》以前所谓“畦”,一般都指低畦而言。
【六】 “铁齿杷”,指手用铁钉耙,不是指牲口拉的。“耧”,这里指耙土。下文“杷耧”,也是将土耙松。
【七】 “彻泽”,湿透。
【八】 “三辈”,三批。
【九】 “释”,消散;“地释”,地解冻、松软了。
【一0】“干”,指干藏葵菜,种此以备冬藏。
【一一】“■”,同“蘖”,这里指植物主干切断后重新长出来的新枝条。
【一二】“榜簇”,结合下文“榜簇皆须阴中”,指一种晾晒的工具。“留之,亦中为榜簇”,将新生的葵留着不掐掉,以后可以上在”榜簇”上阴干储藏。
【一三】“附叶”,近菜心的叶。
【一四】“■”,“纠”的另一写法,《说文》:“纠,绳三合也”。这里指收聚起来随手绞合成束,下篇收芜菁叶有“寻手择治而辫之”。
【一五】“相当”,相对,彼此对直、对正。“斜角”,不对正,交错。
【一六】“桔槔”、“辘轳”,都是装置在井上汲水的器械。前者利用杠杆作用一上一下地汲水,后者利用轮轴作用转动绳索汲水。王祯《农书》、《农政全书》都有图。
【一七】“鑵”同“罐”,“柳鑵”,柳条编成的汲水器,基本上不漏水,分量轻,并且不会撞破。
【一八】“禁”,音金,《广韵》:“力所胜也。”“禁取”,意即可以胜任地拔取。“十手拔”,不是呆定指十双手,意谓用足够的人手拔菜秧乃能胜任。
【一九】“载”,一车所能装载的容量。“三载”即三车。下篇“二十载”、“三十载”,义同。
【二0】“米”,承上文“一升葵,还得一升米”而来,意谓一升葵,仍可换得一升米。按照这个标准计算,一亩地得三车葵秧,等于值三车米,所以三十亩地,就“合收米九十车”。这是一种推算方法,以夸说种植的利益。
【二一】“手拌斫”,当是一种手用的小型铲土农具。
【二二】“辇”,读若练音,卷二《种瓜》篇有“运辇”,意即载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