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卷十 政事

类别:子部 作者:朱熹、吕祖谦(宋) 书名:近思录

    10•01 伊川先生上疏曰:夫钟,怒而击之则武,悲而击之则哀,诚意之感而入也。告于人亦如是,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。臣前后两得进讲,未尝敢不宿斋预戒,潜思存诚,觊感动于上心。若使营营于职事,纷纷其思虑,待至上前,然后善其辞说,徒以颊舌感人,不亦浅乎?——《二程文集》卷六《上太皇太后书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程颐先生上书说:钟,人发怒的时候敲它声音就雄武,忧伤时敲它声音就哀怨,这是人的真诚之意感动了钟融入钟声之中了。对人说话也是如此,古人所以要斋戒以后才去向君主进谏。我曾两次得以向皇帝进谏,没有哪一次敢不在前一天加以斋戒,沉定心思,保持诚敬之意,希望自己说的话能打动皇帝之心。如果一天到晚跟着所任官职的事务转,思虑纷乱,等来到皇帝面前,临时修饰自己的语言说得优美动听些,只是用口舌感动人,那样感人不太浅陋了吗?

    10•02 伊川《答人示奏稿书》云:观公之意,专以畏乱为主,颐欲公以爱民为先,力言百姓饥且死,丐朝廷哀怜,因惧将为寇乱可也。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,事热亦宜尔。公方求财以活人,祈之以仁爱,则当轻财而重民;惧之以利害,则将恃财以自保。古之时,得丘民则得天下。后世以兵制民,以财聚众,聚财者能守,保民者为迂。惟当以诚意感动,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。——《二程文集》卷九《答人示奏草书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程颐先生在《答人示奏稿书》中说:看您的意思,只以担忧动乱为主,我则想要您以爱民之意为重,极力向皇帝说明百姓快要饿死了,哀求朝廷同情怜惜,由此再说明担忧民众因穷困而为盗寇作乱,这样写是行的。不但上告国君的话如此说才得体,事之情势也应该这样说。您正在乞求财物以救人,以仁爱之心向皇帝请示,皇帝就会轻财而重民;如果以利害祸乱引起他的警惧,皇帝就会依仗财物以自保。古时候得到民众拥护就得到天下。后世用军队要挟民众,以财物招揽军队,聚敛几物的能够自己守护,安抚民众的被看成迂腐。我们只应该用诚意感动君上,希望他有仁爱之心罢了。

    10•03 明道为邑,及民之事,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,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,众亦不甚惊骇。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,求小补,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。人虽异之,不至指为狂也。至谓之狂,则大骇矣。尽诚为之,不容而后去,又何嫌乎?——《二程文集》卷九《答吕进伯简三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程颢任地方官,涉及民众的事,程颢的作法大多是普通人认为限于法令而不能作的,然而程颢作了从未对法令有多大违逆,也没有引起民众多大恐慌。说是实现了程颢的志愿是谈不上的,求得少有补益,那么已大大超过今天执政的人了。人们虽感到有些惊奇,但不至于指其为狂。到了称作狂的地步,就会引起大的惊骇了。竭尽诚意作你认为应该作的事,不能为世所容就离开,又有什么疑虑呢?

    10•04 伊川先生曰: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,知人情有争讼之道。故凡作事,必谋其始,绝论端于事之始,则讼无由生矣。谋始之义广矣,若慎交结、明契券之类是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讼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程颐说:“君子看见水与天背道而行的卦象,就知道人情会发生争讼的道理。所以只要作事,一定在开始时仔细思考,在最初就杜绝争讼的隐患,那么争讼也就不能发生了。谋虑于开始的含义是广泛的,如慎于人事交结,资金往来中文书契约要分明之类都是。

    10•05 《师》之九二,为师之主。特专则先为下之道,不专则无成功之理。故得中为吉。凡师之道,威和并至则吉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师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师卦》的九二爻,象征军队的统帅。凭借专权便随意而行,就君主而言就失去了在下者之道,不专权行事就没有成功之理。所以作到中道为吉利。在般治军之道,威势与和顺并用,刚柔相济就吉利。

    10•06 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,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,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。是不知人臣之道也。夫居周公之位,则为周公之事。由其位而能为者,皆当为也。周公乃尽职耳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师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世上的儒者有人评论鲁国用天子之礼乐祭祀周公之事,认为周公能立人臣所作不到的功勋,就可以用人臣所不得用的礼乐。说这话是不理解作人臣的道理。周公既然居于周公的职位,就该作这个职位上的事。在这个职位上能够作的事,都是应该作的。周公只是尽其职责罢了。

    10•07 《大有》之九三曰:“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”传曰:三当大有之时,居诸侯之位,有其富盛,必用亨通于天子,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,乃人臣之常义也。若小人处之,则专其富有以为私,不知公以奉上之道,故曰:“小人弗克”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大有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大有》卦的九三爻说:“公侯用其所有以享天子,小人作不到。”程颐解释说:九三这一爻在富裕之时,居于诸侯的位置上,拥有他的富裕丰盛,必然用来给天子享用以通于天子,认为自己所有的就是天子所有的,一切属于天子,这是作臣子的永久的道理。如果是小人对待这样的事,就独占这富有作为个人私利,不明白以己之有为公有,公己之有以奉养天子的道理,所以说:“小人不能够”呀。

    10•08 人心所从,多所亲爱者也。常人之情,爱之则见其是,恶之则见其非。故妻孥之言,虽失而多从;所憎之言,虽善为恶也。苟以亲爱而随之,则是私情所与,岂合正理?故《随》之初九:出门而交,则有功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随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人心所跟随的,多是自己亲近的人。常人之情,喜欢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好处,憎恨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错处。所以妻子儿女的话,纵然说错了也大多听从;其憎恶的人的话,即使是善的也认为是恶。如果因为亲爱谁就随从谁,那是按自己的私情去交与,怎能合乎正理呢?因此《随》卦的初九爻说:出门而交,就会有功。

    10•09 《随》九五之《象》曰:“孚于嘉吉,位正中也。”传曰:随以得中为善,随之所防者过也,盖心所说随,则不知其过矣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随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随》卦九五爻的《象》辞说:“善与善以诚信相应,吉,是因为相应的双方位置都既中且正。”程颐解释说:选取你要追随的人以得中为善,追随中所要防止的是追随错了人,因为如果心中喜欢谁就去追随,那就不能察觉出错误。

    10•10 《坎》之六四曰:“樽酒簋贰,用击,纳约自牖,终无咎。”传曰: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,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。人心有所蔽,有所通,通者明处也,当就其明处而告之,求信则易也,故曰:“纳约自牖。”能如是,则虽艰险之时,终得无咎也。且如君心蔽于荒乐,唯其蔽也,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,如其不省何?必于所不蔽之处推而及之,则能悟其心矣。自古能谏其君者,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。故讦直强劲者,率多取忤;而温厚明辨者,其说多行。非唯告于君者如此,为教者亦然。夫教必就人之所长,所长者,心之所明也。从其心之所明入,然后推及其余,孟子所谓“成德”、“达财”是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坎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坎》卦的六四爻辞说:“一杯酒两簋食,用瓦击盛了,从窗户里送进这粗疏的食品,最终不会有灾祸。”程颐解释说:这是说臣下用忠信善道结君心,一定要从他明达的地方才能深入其心中。人心都有蒙蔽的地方,有通达的地方,通达的地方就是明处,应该从他明白的地方告诉他,求得他的听信就容易,所以说:“纳约自牖。”能这样,则即使处于艰险之时,最终也得以没有灾祸。例如君心被荒游逸乐所蔽塞,正由于他被蔽塞着,所以即使极力指责荒游逸乐的坏处,怎奈他不清醒呢?一定要从他明白的地方进言而推广到他不明白的地方,就能使他的心醒悟了。自古以来善于谏诤其君主的人,没有不是借助于其明白的地方引入的。所以那些直言强硬的人,大多违逆君意;而温厚明辩的人,其意见大多能够实行。不仅进谏国君应该如此,教导人也是这样。教人一定要凭借他自身的长处使之发扬开去,所长之处,就是心中明达之处呀。从他心中明达之处入手,然后推广到其它方面,这就是孟子讲的“成德”和“达材”呀。

    10•11 《恒》之初六曰:“浚恒,贞凶。”《象》曰:“浚恒之凶,始求深也。”传:初六居下,而四为正应。四以刚居高,又为二、三所隔,应初之志,异乎常矣。而初乃求望之深,是知常而不知变也。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,皆“浚恒”者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恒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恒》卦的初六爻辞说:“浚恒,贞凶。”《象辞》说:“浚恒之所以凶,是因为开始要求得太多了。”程颐解释说:初六爻处在下位,与九四爻为对照。九四爻以其刚阳之性居在高位,又被九二、九三两爻阻碍了与初六的相应,所以它与初六相应的志趣,已经不同于正常的相应之理了。而初六对九四的要求的希望却很迫切,这是懂得常理而不懂权变呀。世上对故旧素交要求过于深切而导致交情破裂以至后悔取咎的人,全都是“浚恒”啊。

    10•12 《睽》之《象》曰:“君子以同而异。”传曰:圣贤之处世,在人理之常,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,则有时而独异。不能大同者,乱常拂理之人也;不能独异者,随俗习非之人也。要在同而能异耳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睽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睽》卦的《象》辞说:“君子处世同而有异。”程颐解释说:圣贤处世,在人的常理方面,无不与人尽同。对世俗所一致追求的东西,则有时独异。不能在人的常理方面与人大同的人,是违反常道忤逆常理的人;不能有特立独行的人,是随俗俯仰习惯于为非的人。主要在于能大同又能保持独异。

    10•13 《睽》之九二:当睽之时,君心未合,贤臣在下,竭力尽诚,期使之信合而已。至诚以感动之,尽力以扶持之,明理义以致其知,杜蔽惑以诚其意,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。“遇”非枉道逢迎也,“巷”非邪僻由径也,故《象》曰:“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”——《程氏易传•睽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睽》卦的九二爻:当分离之时,君主之心未能与我融合,贤臣处在下位,就要竭其辅佐之力,尽其忠诚之心,以期使国君信任而与我相合而已。用至诚去感动国君,竭尽全力去扶持国君,讲明义理以使国君获得知识,杜绝蔽塞惑乱君心的东西以使国君诚意,如此宛转委曲以求国君与我相合。这一爻的《象》辞上说的“遇”,就不是专门绕了弯去巴结,“巷”就不是邪僻的小道。所以《象》辞说:“遇君于巷,没有失去为臣之道。”

    10•14 《损》之九二曰:“弗损益之。”传曰:不自损其刚贞,则能益其上,乃“益之”也。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,适足以损之而已。世之愚者,有虽无邪心,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,盖不知“弗损益之”之义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损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损》卦的九二爻辞说:“不损而益。”程颐解释说:不减损自己的刚贞,就能对君上有好处,这就是“益之”。如果失去自己刚贞之性而用柔媚去取悦于上,正好损害君上而已。世上愚笨的人,有的虽然没有邪念,却只知道极力服从君上,认为这便是“忠”,这样的人不明白“不损而益”的道理呀。

    10•15 《益》之初九曰:“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”《象》曰:“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”传曰: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。厚事,重大之事也。以为在上所任,所以当大事,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,乃为无咎。能致元吉,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,己当之为胜任。不然,则上下皆有咎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益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益》卦的初九爻说:“有利于让他作大事,作得绝对好,无咎。”《象》辞说:“作得绝对好才无咎,是由于在下者不应该担当大事。”程颐解释说:在下位的人本不该处理厚事。厚事,就是重要的事。由于是在上者的委任,所以才担当了大事,一定要能成就大事而作到绝对地好,方能无咎。能作得绝对地好,那么在上位的人委任了你是知人善任,在你自己担当了这大事是有才华而胜任。如果不能作得绝对地好,那么在上者委任失误,在下者处事不当,都有罪过。

    10•16 《旅》之初六曰:“旅琐琐,斯其所取灾。”传曰:志卑之人,既处旅困,鄙猥琐细,元所不至,乃其所以致悔辱、取灾咎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旅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旅》卦的初六爻辞说:“路途中琐碎小器,正是惹祸的原因。”程颐解释说:志趣卑劣的人,又处旅途辛苦之中,就更加鄙陋猥琐,到了无所不至的程度,这正是他们招致欺诲,自招殃祸的原因。

    10• 17 《兑》之上六曰:“引兑。”《象》曰:“未光也。”传曰:说既极矣,又引而长之,虽说之之心不已,而事理已过,实无所说。事之盛则有光辉,既盛而强引之长,其无意味甚矣,岂有光辉也?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兑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兑》卦的上六爻说:“引兑。”《象》辞说:“未光也。”程颐解释说:高兴已经到了顶点,而又勉强牵引着要继续喜欢下去,纵然喜欢他的心还未完结,但事理已经过当,确实没有什么可喜悦的。事物达到鼎盛时则有光辉,鼎盛以后又勉强使之持续下去,那是太没意思了,哪里还有光辉呢?

    10•18 《中孚》之《象》曰:“君子以议狱缓死。”传曰:君主之于议狱,尽其忠而已;于决死,极其恻而已。天下之事,无所不尽其忠,而议狱缓死,最其大者也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中孚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中孚》卦的《象》辞说:“君子以诚信的精神议论刑狱,减缓死刑。”程颐解释说:君子在讨论刑狱时,尽自己的忠诚而已;对于判决死刑,极尽恻隐之心罢了。君子对天下的事,无不竭尽自己的忠诚,而讨论刑狱减缓死刑,又是尽忠中最大的事。

    10•19 事之时而当过,所以从宜,然岂可过甚也?如过恭、过哀、过俭,大过则不可。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。能顺乎宜,所以大吉。——《程氏易传•小过传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事情有时应该作得稍过分一点,那是为了顺从时宜,但如何能做到稍有过分呢?如行为过分谦虚、丧事过分悲痛、用度过分节约,太过分就不行了。稍有过分是为了顺从时宜。能够顺乎时宜,所以就大吉。

    10•20 周公至公不私,进退以道,无利欲之蔽。其处己也,夔夔然有恭畏之习;其存诚也,荡荡焉无顾虑之意。所以虽在危疑之地,而不失其圣也。《诗》曰:“公孙硕肤,赤舃几几。”——《程氏经说•诗解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周公心存至公而没有私念,他的进身和退守全都根据正道,没有利欲蒙蔽他清明的心。他的处身行己,夔夔然有恭谨畏惧之心;他心存诚意,坦坦荡荡没有疑惑之意。所以他虽处在危难境地,而不失于圣人的气度。《诗经》上说:“周公他恭逊高大又美好,赤鞋礼服步履安详真大度。”

    10•21 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,谓师礼曰:为我尽达诸介甫,我亦未敢自以为是。如有说,愿往复。此天下公理,无彼我。果能明辩,不有益于介甫,则必有益于我。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一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程颢向吴师礼谈说王安石之学的错误,他说:你代我全部转达给王安石,我也不敢自认为正确。如果有所辩说,希望转达回来。学问是天下公理,没有你我之分。如果真的辩明了,不是有益于王安石,就一定有益于我。

    10•22 天祺在司竹,常爱用一卒长。及将代,自见其人盗笋皮,遂治之无少贷。罪已正,待之复如初,略有介意。其德量如此。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二上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张戬任司竹监丞时,经常爱用一名卒长。快到任满交替的时候,他自己看见这卒长偷窃竹笋,于是依法治其罪而不稍加宽恕。治罪之后,对待他还和开始一样好,丝毫也不介意。其德量是如此地宽大。

    10•23 门人有曰:吾与人居,视其有过而不告,则于心有所不安。告之而人有受,则奈何?曰:与之处而不告其过,非忠也。要使诚意之交通,在于未言之前,则言出而人信矣。又曰:责善之道,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,则于人有益,而在我者无自辱矣。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四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有弟子说:我与人交往,看到他有过错而不告诉他,就感到心中不安。告诉人家,人家却不接受,怎么办呢?程颢说:与人交往却不告诉其过错,是对朋友不忠。要使忠诚之心相交相通,在你告诉他过错之前,那么话一说出,人就听信了。又说:朋友之间劝善之道,要使诚意有余而劝善的话常感不足,则对人有益,对自己也不会自取侮辱。

    10•24 居今之时,不安今之法令,非义也。著论为治,不为则已,如复为之,须于今之法令内处得其当,方为合义。若须更改而后为,则何义之有?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一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处今之时,不安于今日之法令,不是义。如果说到治政,不去作就罢了,如果还要出来作官治事,就应该在当今的法令内处理使其恰当,才算是合义。如果说须要更改法令后才去作,那又有什么义呢?

    10•25 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,监司专欲伺察,州县多欲掩蔽。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,有所不逮,可教者教之,可督者督之。至于不听,择其甚者去一二,使足以警众可也。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一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现今的监司多数不和州县官协力为治,监司官一心只要窥视密察州县官的罪恶,州县官也就多要掩饰自己的错误。作为监司官,不如推诚心与州县官共同图治,州县官有作得欠缺,可以教导的就教导,应该督责的就督责。教导督责都不听了,就挑选一两个严重的罢免了,使得足以警戒其他人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10• 26 或问:簿,佐令也。簿所欲为,令或不从,奈何?曰:当以诚心动之。今令与簿不和,只是争私意。令是邑之长,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,过则归已,善则唯恐不归于令,积此诚意,岂有不动得人?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十八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有人问:主簿,是辅助县令的。主簿想要作的事,县令不答应,怎么办?程颐说:应当用诚心去感化他。如今的县令与主簿不和,只是以私意相斗。县令是地方的长官,如果主簿能用对待父兄的方法对待他,有了过错自己承当,有了好的名声只担心不能归功于县令,积累这样的诚意,哪会不能感动他人?

    10•27 问:人于议论,多欲直己,无含容之气,是气不平否?曰:因是气不平,亦是量狭。人量随识长,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,是识实未至也。大凡别事,人都强得,惟识量不可强。今人有斗筲之量,有釜斛之量,有钟鼎之量,有江河之量。江河之量亦大矣,然有涯,有涯亦有时而满,惟天地之量则无满。故圣人者,天地之量也。圣人之量,道也;常人之量,天资也。天资之量须有限。大抵六尺之躯,力量只如此,虽欲不满,不可得也。如邓艾位三公,年七十,处得甚好。及因下蜀有功,便动了。谢安闻谢玄破苻坚,对客围棋,报至,不喜。及归,折屐齿。强终不得也。更如人大醉后益恭谨者,只益恭,便是动了,虽与放肆者不同,其为酒所动一也。又如贵公子位益高,益卑谦。只卑谦,但是动了。虽与骄傲者不同,其为位所动一也。然惟知道者,量自然宜大,不待勉强而成。——《二程遗书》卷十八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有人问:人在讨论的时候,大多想伸直自己的观点而说服别人,缺乏宽容的气度,是气性不平吗?程颐说:当然是气性不平,也是器量狭小。人的器量随着见识增大,也有人见识高而器量不长的,是见识真正还没有达到。一般别的事,人都可以勉强,只有见识器量不可勉强。人有斗筲一样的量,大一点有釜斛一样的量,再大有钟鼎一样的量,又大有长江大河一样的量。长江大河那样的器量可以说是大了,但还有边际,既然有边际就有满的时候,只有天地之量则没有满的时候。所以圣人是天地之量的人。圣人之量,与道为一;常人之量,是天给的一分。天给的器量应该是有限度的。大凡人六尺之躯,力量就这么大,即使想要不满足,也是不可能的。如邓艾位至三公,年到七十,处事处得极好。等到因为平蜀有功,心意便动摇了。谢安听到侄子破苻坚的消息,正和客人下围棋,驿报送到,没有喜色。等到他下完棋回到后边去时,激动得把屐齿都弄折了。勉强大器量最终是不行的。又如有人大醉后更加谦恭谨敬,只这更加恭谨,就是被酒动摇了心性,虽然与醉后放肆妄为的人有区别,但是被酒动摇心性是相同的。又如一些贵公子,官位越高,就越谦下。只这谦下,就是被官位动了。虽然与因官高骄傲的人有区别,但是被官位动摇了心性是相同的。只有那些深明大道的人,器量自然应该大,不需要勉强而自成大器之人。

    10•28 横渠先生曰:凡人为上则易,为下则难。然不能为下,亦未能使下,不尽其情伪也。大抵使人,常在其前己尝为之,则能使人。——张载《横渠文集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张载说:一般人当上级容易,当下属难。但不能当下属的,也不能任用下属,这是因为不能了解下边的真实情况。大抵要使用人,经常是同样事以前自己曾经作过,这类事上就能使用人。

    10•29 《坎》:“维心亨”,故“行有尚”。外虽积险,苟处之心亨不疑,则虽难必济而“往有功也”。今水临万仞之山,要下即下,无复凝滞。险在前,惟知有义理而已,则复何回避?所以心通。——张载《横渠易说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《坎》卦《彖》辞说:“只因内心亨通”,所以“行为可以崇尚”。外面虽然聚敛着重重的危险,但如果身处险境而心中亨通不疑,那么即使艰难也必然能够渡过,并能“往而有功”。如今的形势是水临万丈之山,要落下就落下,再没有凝滞不畅。面对艰险,只懂得根据义理前进而已,还有什么要回避的?这就是内心亨通的原因。

    10•30 人所以不能行己者,于其所难者则惰,其异俗者,虽易而羞缩。惟心宏,则不顾人之非笑,所趋义理耳,视天下莫能移其道。然为之,人亦未必怪,正以在己者义理不胜。惰与羞缩消则有长,不消则病常在,意思龌龊,无由作事,在古气节之士,冒死以有为,于义未必中,然非有志概者莫能,况吾于义理已明,何为不为?——张载《横渠易说》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人之所以不能施行自己的主张,其原因是在那些困难的事情上懒惰,那些与世俗不同的事,即使容易却羞怯退缩而不敢作。只有心胸宽广的人,则不顾他人的非议与嘲笑。你所追求的是义理,义理当行时,全天下都没有谁能改变我所行之道。然而你作了,别人也未见得一定感到奇怪,不能做的原因,正在于自己本身义理之心不够强胜。懒惰与退缩之心减少则义理之心增长,不减少就病根常在,意思龌龊,无法干成任何事。在古代崇尚气节之士,冒着生命危险去有所作为,其行为未必符合义理,然而除非有志气节烈之士作不到,何况我们已经懂得了义理,义理所当为的事,为何不去做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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