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题解】
本篇是钱熙柞根据《 群书治要》 补的。内容主要是论述君主应依法治国,并没有讲君臣关系方面的内容,显然是残文。作者主张君主要依据法制来处理国家事务,不符合法制的话不听,不符合法制的劳作不算功劳,没有功劳的亲人不能任命官职,国家的一切事务都依据法制来裁断。本篇提出的“官不私亲,法不遗爱”的理论,成为后来法家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。
【 原文】
为人君者,不多听,据法倚数 ,以观得失。无法之言 ,不听于耳;无法之劳 ,不图于功;无劳之亲,不任于官。官不私亲,法不遗爱 ,上下无事,唯法所在 。
【 译文】
作为贤明的君主,不要听信谣传,要依据法制权术来处理政事,观察得失。不符合法制的言论,不盲目听信;不符合法制的劳作,不算作功劳;没有功劳的亲戚朋友,不委任他们官职。不把官职私自赠送给亲戚朋友,施行法制不遗忘自己所喜欢的人,上下相安无事,只有施行法制才办得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