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府掌邦布之入出,以共百物,而待邦之用。凡有法者,共王及后、世子之衣服之用。凡祭祀、宾客、丧纪、会同、军旅,共其财用之币□,赐予之财用。凡邦之小用,皆受焉。岁终,则会,唯王及后之服不会。
[译文]
外府掌管王国钱币的收支,以供[购取]各种物品,并供给王国[官府]合法的公用开支。供给王和王后、太子穿衣的开支。凡祭祀、招待宾客、丧事、会同、出兵征伐,供给所需赍带的财物费用:以及行赏赐所需的财物费用。凡王国小事的开支,都到外府来领受。[夏历]年终就做收支总计。只有王和王后的穿衣费用不计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