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内掌邦之赋入,辨其财用之物而执其总。以贰官府、都鄙之财入之数,以逆邦国之赋用。凡受财者,受其贰令而书之。及会,以逆职岁与官府财用之出,而叙其财以待邦之移用。
[译文]
职内掌管王国的赋税收入,分辨所征收财物的种类,掌握财物的分类明细账和总账。用所掌握的王朝官府和王畿官吏财税收入数的副本,以考核王国的赋税用途。凡领取财物的,就接受他们领取财物的命令的副本而登记入册,到年终结算的时候,就[协助司会]用以考核职岁与各官府财物支出的情况,而依次记载财物考核的结果,[有余财]就供王国移作他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