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同掌六律、六同之和,以辨天地、四方、阴阳之声,以为乐器。凡声,高声□昆,正声缓,下声肆,陂声散,险声敛,达声赢,微声■,回声衍,侈声笮,弇声郁,薄声甄,厚声石。凡为乐器,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,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。凡和乐,亦如之。
[译文]
典同掌管六律、六同的和谐,以辨别天地、四方、阴阳的声音,以调整各种乐器的声音。凡(钟所发出的]声音:钟体上部过大,发出的声音就盘旋在钟内难扩散;钟体上下过直,发出的声音就迟重缓慢;钟体下部过大,发出的声音就会放肆而去不稍容留;钟体一边偏大,发出的声音就离散而不稍内敛;钟体一边偏窄,发出的声音就内敛而不外扬;钟体过大,发出的声音就过于宏大;钟体过小,发出的声音就过小;钟体过圆,发出的声音就过于宛转回旋;钟体中央过小,发出的声音就过于迫促;钟体中央过宽,发出的声音就抑郁回旋而难出;钟体过薄,发出的声音就像震掉出来的一样;钟体过厚,就难以叩击发声。凡制造乐器,都以[发出的声音能够符合]十二律来确定它们的度数,对照十二种病钟的声音来纠正大小容量。凡调整旧乐器也依照上述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