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官司马第四 羊人

类别:经部 作者:周公旦(西周) 书名:周礼

    羊人掌羊牲。凡祭祀,饰羔。祭祀,割羊牲,登其首。凡祈珥,共其羊牲。宾客,共其法羊。凡沈、辜、侯、禳、衅、积,共其羊牲。若牧人无牲,则受布于司马,使其贾买牲而共之。

    [译文]

    羊人掌管羊牲。凡举行祭祀,就洗刷羔羊。祭祀时,宰杀羊牲,将羊头拿上堂(献入室中]。凡举行衅庙礼,供给所需的羊牲。接待宾客,供给按礼法所当供给的羊。凡举行沈埋、船辜、侯禳、衅祭和积柴燔烟之祭,供给所需的羊牲。如果牧人那里没有[符合要求的]羊牲,就从司马那里领取钱,派手下的贾人去购买羊牲而供给所需。


如果你对周礼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周礼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