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存《滦志》四帙,板刻模糊,脱落颠倒,不可卒读。盖乾隆四十七年,主讲水平,故滦州知州安岳蔡君薰,欲属余撰辑州志,因取旧志视余,即其本也。按《明史。艺文志》,有陈士元《滦州志》十一卷。陈字养吾,湖广应城人,嘉靖甲辰进士,历滦州知州,有盛名,著述甚富,多见《明志》,而史不列传。《应城县志》有传而无书目,然县人士至今犹侈言之。余少侨应城,求其所著,一无所见。闻前知县江浦金。,尽取其家藏稿以去,意甚惜之。今此志尚称陈君原本。康熙中,知州侯绍歧依例续补,虽十一卷之次,不可复寻,而门类义例,无所改易。篇首不知何人撰序,有云:“昔宦中州,会青螺郭公议修《许州志》。公曰:“海内志书,李沧溟《青州志》第一,其次即为《滦志》。’”似指陈君原本而言。其书与人,均为当世盛称,是以侯君率由而不敢议更张也。今观其书,矫诬迂怪,颇染明中叶人不读书而好奇习气;文理至此,竟不复可言矣。陈君以博赡称,而《滦志》庸妄若此,其他著述,不知更如何也。而郭氏青螺又如此妄赞,不可解矣。
其书分四篇:一曰世编,二曰疆里,三曰壤则,四曰建置。世编用编年体,仿《春秋》书法,实为妄诞不根。篇首大书云:“帝喾氏建九州,我冀分。”传云:“书者何?志始也。”云云。以考九州分域,又大书云:“黄帝逐荤粥。”传云:“书荤粥何?我边邵也。”又大书云:“周武王十有三祀,夷齐饿死于首阳,封召公奭于燕,我燕分。”此皆陈氏原编,怪妄不直一笑。《春秋》,鲁国之书,臣子措辞,义有内外,故称鲁为我,非特别于他国之君。且鲁史既以国名,则书中自不便于书国为鲁,文法宜然,非有他也。郡县之世,天下统于一尊,珥笔为州县志者,孰非朝廷臣子,何我之有?
至于公谷传经,出于经师授受,隐微之旨,难以遽喻,则假问答而阐明之,非史例也。州县之志,出于一手撰述,非有前人隐义,待已阐明,而自书自解,自问自答,既非优伶演剧,何为作独对之酬酢乎?且刘氏《史通》,尝论《晋纪》及《汉晋春秋》,力诋前人摩拟无端,称我与假设问答,俱在所斥。陈氏号为通博,独未之窥乎?国史且然,况州县志乎?周武王十有三祀,文尤纰缪。殷祀周年,两不相蒙。《洪范》为箕子陈畴,书法变例,非正称也。陈氏为夷齐之故,而改年称祀,其下与封召公,同蒙其文,岂将以召公为殷人乎?且夷齐不食周粟,饿死首阳,盖言不受禄而穷饿以死,非绝粒殉命之谓也。大书识其年岁,不傎甚乎?即此数端,尚待窥其余乎?
其世编分目为三:一曰前代,二曰我朝,三曰中兴。其称我朝者,终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;其题中兴者,断始嘉靖二十九年,实亦不得其解。疆里之目有六:曰域界,曰理制,曰山水,曰胜概,曰风俗,曰往迹。壤则之目有七:曰户口,曰田赋,曰盐法,曰物产,曰马政,曰兵政,曰驿传。建置之目十一:曰城池,曰署廨,曰儒学,曰仓库,曰铺舍,曰街市,曰坊牌,曰楼阁,曰桥渡,曰秩祀,曰寺观。而官师人物。科目选举,俱在编年之内。
官师则大书年月,某官某人来任;其人有可称者,即仿《左传》之例,注其行实于下。科目则曰,某贡于学,某举于乡,某中某傍进士。其有可称者,亦同官师之例,无则阙之。孝义节烈之得旌者,书于受旌之日。而暗修之儒,能文之士,不由科目,与夫节孝之妇,贞淑之女,偶不及旌,则无入志之例矣。
尤有异者,侯君续陈之志,于明万历四十七年,大书我太祖高皇帝天命四年己未,分注前明年号于下;复大书冯运泰中庄际昌榜进士,又书知州林应聚来任。夫前明疆宇,未入我朝版图,国朝史笔,于书明事,不关于正朔者,并不斥去天启、崇祯年号。藉曰臣子之义,内本朝而外前明,则既书天命年号于上,事之在前明者,必当加明字以别之;庶使阅者知所主客,是亦一定理也。今冯运泰乃明之进士,林应聚乃明之知州,隶于本朝年号之下,又无明字以为之区别,是直以明之进士知州,为本朝之科第职官,不亦诬乎?
至《滦志》标题,亦甚庸妄。滦乃水名,州亦以水得名耳。今去州字,而称《滦志》,则阅题签者,疑为滦水志矣。然《明。艺文志》以陈士元撰为《滦州志》,则题删州字,或侯绍岐之所为。要以全书观之,此等尚属细事,不足责也。
【 译文】
家存《 滦志》 四轶,板刻模糊,脱漏颠倒,不能读尽。乾隆四十七年,我在永平主讲书院,己故滦州知州安岳蔡君薰想要委托我编撰州志,于是取旧志给我看,就是这一本。考察《 明史• 艺文志》 ,有陈士元《 滦州志》 十一卷。陈氏字养吾,湖广应城人,嘉靖二十三年进士,做过滦州知州,有盛名,著述很多,大多见于《 明史• 艺文志》 ,而《 明史》 不为他立传。《 应城县志》 有他的传而没有书目记载,但是本县人士至今还夸大地谈论他。我年轻时寄居应城,寻求他的著作,一无所见。听说前知县江浦金增把他家收藏的手稿全部拿走而离开,心里很惋惜。现在这部志还称作陈君原本。康熙中,知州侯绍岐依照原体例续补,虽然十一卷的次序不能再探求出来,而门类体例,没有改变的地方。书的前面不知道是什么人写的序,有这样的话:“从前在中州做官,正逢青螺郭公商议修《 许州志》 ,郭公说:‘天下的志书,李沧溟《 青州志》 第一,第二就是《 滦志》 。夕”这好像是指陈君原本而说的。其书与人,都被当世极力称赞,所以侯君遵循成规而不敢商议变更。现在看这书,虚假荒诞,迂阔怪异,很沾染明中期人不读书而喜爱新奇的风气,文理到这地步,竟不再有可谈论的了。陈君以学识渊博著称,而《 滦志》 浅陋妄为像这样,其他著述,不知道又怎么样。而郭青螺氏又如此虚妄地赞扬,不可以理解啊。
这书分四篇。一叫作世编,二叫作疆里,三叫作壤则,四叫作建置。《 世编》 用编年体,仿照声春秋》 的著述原则,实际上是荒诞没有根据。篇首大字写道:“帝害氏设置九州,我冀州划分口,, 注释道:“为什么记载这呢?是记载初始”云云。考察九州地域划分,又大字写道:“黄帝驱逐荤粥。”注释道:“为什么记载荤粥的事呢?我们是边境郡。”又大字写道:“周武王十有三祀,伯夷、叔齐在首阳山俄死,封召公爽在燕,我燕地划分。”这些都是陈氏原编的文字,古怪虚宴不• 直得一笑。《 春秋》 是鲁国的书,臣下措辞,道理上有内外的区别,所以称鲁国为“我”,不仅是和别国的君主区别开来。况且鲁国史书既然用国名作名称,书中就自然不便把本国写作鲁国,文章的法度应当如此,没有其它原因。郡县制的时代,天下统一于独尊的皇帝,握笔作州县志的人,哪一个不是朝廷臣下,有什么“我”呢?至于公羊氏、榖梁氏解说《 春秋》 经,出于经师互相传授,隐约微妙的意思,人们难以迅速理解,就借问答来阐明它,不是史书的体例。州县的志书,出于一人撰写,并不是有前人隐秘的含意等待自己阐明,而自己记载自己解释,自己问自己答,既然不是演员演戏,为什么作独自一人的应酬呢?况且刘氏《 史通》 曾经评论《 晋纪》 及《 汉晋春秋》 ,极力指责前人模拟,没有来由地称“我”,和假设问答的作法,都在所指责的范围里。陈氏号称通达渊博,难道没有注意到这吗?国史尚且这样,何况州县志呢?“周武王十有三祀”,文字尤其错误。殷称祀,周称年,两种用法不互相涉及。《 洪范》 是箕子陈述谋划,用“祀”字是著述原则的变例,不是正规的名称。陈氏为伯夷、叔齐的原因,而把年改称祀,这下面和封召公共同涉及“祀”这个字,难道要把召公当作殷人吗?况且伯夷、叔齐不食周粟,在首阳山饿死,大概是说不接受捧禄而穷饿致死,不是绝食献出生命豹意思。用大字记载那年代,不是太错乱吗?就是这几方面已经够了,还要看剩下的吗?
那《 世编》 分成三个项目:一叫作前代,二叫作我朝,三叫作中兴。那称“我朝”的,到世宗嘉靖二十八年止;那标明“中兴”的,断限从嘉靖二十九年开始,实在是不知道如何解释。《 疆里》 的项目有六个:叫作域界,叫作理制,叫作山水,叫作胜概,叫作风俗,叫作往迹。《 壤则》 的项目有七个:叫作户口,叫作田赋,叫作盐法,叫作物产,叫作马政,叫作兵政,叫作骚传。《 建置》 的项目有十一个,叫作城池,叫作署窿,叫作儒学,叫作仓库,叫作铺舍,叫作街市,叫作坊牌,叫作楼阁,叫作桥渡,叫作秩祀,叫作寺观。而官员人物,科举考试,都在编年里。官员就大字记载年月,某官某人到任;那人有可赞扬的,就仿照《 左传》 的例子,把他的事迹注在下面。科举就说某人由学校贡举,某人在乡试考中,某人中某一榜进士;其中有可赞扬的,也和官员的例子相同,没有就空缺。孝义、节烈得到表彰的,记载它们受到表彰的日期。而默默研习的儒者,擅长文词的士人,没有经过科举考试,和节孝的妇人,贞淑的女子,偶然没有受到表彰,就没有收人志的例子了。
特别奇特的是,侯君续陈的志,在明万历四十七年,大字记载我朝太祖高皇帝天命四年己未,在下面分注前明年号,又大字记载冯运泰中庄际昌榜进士,又记载知州林应聚到任。前明疆土,没有纳入我朝的版图;我朝史官,在记载明朝事情的时候,与我朝新历无关的并不除去天启、祟祯年号。如果说做臣下的道理,以本朝为内而以前明为外,那么已经在上面写下天命年号,发生在前明的事,一定应该加上“明”字用来区别,差不多可以使看的人知道谁是主谁是客,这也是必然的道理。现在冯运泰是明朝的进士,林应聚是明朝的知州,归属在本朝年号之下,又没有“明”字来对他们区别,是径直把明朝的进士、知州,当作本朝的科第、职官,不也是虚假吗! 至于《 滦志》 的书名,也很浅陋妄为。滦本是水名,州也因为水得名。现在除掉“州”字而称作《 滦志》 ,那么看到书名标签的人猜测是滦水志了。然而《 明史• 艺文志》 把陈士元所撰记作《 滦州志》 ,那么书名删掉“州”字,也许是侯绍岐做的事。总之从全书来看,这类还属于细微的事,不值得指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