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尹源,尹洙之兄也。举进士,通判沧州时,知沧州刘涣坐专斩部卒,降知密州。源上书言:“涣为主将,部卒有罪,不伏笞,辄呼万岁,涣斩之不为过。以此谪涣,臣恐边兵愈骄,轻视主将,所系非轻。”涣遂获免。
[冯述评]
禁诸生宿娼,法也,而告讦之风不可长。效尹书判,及失税私酿,专斩部卒,皆不法也,而奴不可以加主,妇不可以凌姑,卒不可以抗帅。舍其细而全其大,非弘智不能。
【译文】
宋朝人尹源(河南人,世称河内先生)是尹洙(世称河南先生)的哥哥,举进士第。他担任泾州通判(中央政府的官员被派到府州管理军事、狱讼)时,知道沧州刘涣因私自杀部卒而被降为密州知州(州之首长)。
尹源上书陈情说:“刘涣是主将,部卒有罪不肯受罚,鞭打他就大叫万岁,涣斩他并不过分。因这事而贬刘涣的官,为臣恐怕边塞的士卒会更加骄纵,轻视主将,这种影响实在不小。”
刘涣于是得到赦免。
[冯评译文]
禁止秀才夜宿娼妓是法律明文规定的;回避法律的硬性规定以抑制揭人隐私的风气,仿造府尹判决、漏税、私酿、未奉命而杀部卒,则是不合法的。然而奴仆不可僭越主人,媳妇不可欺凌婆婆,士卒不可反抗元帅,舍弃繁琐的法律规定而成全大义,没有大智慧的人是无法做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