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耿楚侗[定向]官南都。有士人为恶僧侮辱,以告公,白所司治之,其僧逋。公意第迸逐,不令复系籍本寺。士人心不释然,必欲捕而枷之。[边批:士多尚气,我决不可以气佐之。]
公晓之曰:“良知何广大,奈何着一破赖和尚往来其中哉?”士人退语人曰:“惩治恶僧,非良知耶?”或以告公,公曰:“此言固是。乃余其难其慎若此,胸中盖三转矣。其一谓志学者,即应犯不较、逆不难,不然落乡人臼矣,此名谊心也。又谓法司用刑,自有条格,如此类法不应枷,此则格式心也。又闻此僧凶恶,虑有意外之虞,故不肯为已甚,此又利害心也。余之良知乃转折如此。”嗣姜宗伯庇所厚善者,处之少平,大腾物议。又承恩寺有僧为礼部枷之致毙,竟构大讼。公闻之,谓李士龙曰:“余前三转折良心不更妙耶?”[边批:唯转折乃成通简。]
[冯述评]
凡治小人,不可为已甚。天地间有阳必有阴,有君子必有小人,此亦自然之理。能容小人,方成君子。
【译文】
明朝人耿楚侗(耿定向,黄安人,字在伦)任职南都(明、清时称南京为南都)时,有个书生被一凶僧侮辱而来告状。耿楚侗交代有司处理,这名僧侣却逃走了。耿楚侗心想,只要驱逐他,使他不再隶属该寺的僧侣就可以了。
但人心不安,民众认为一定要把他逮捕且上枷锁。耿楚侗开导他们说:“良知是何等的广大,何必受一个烂和尚的拘束呢?”
书生退下后告诉别人说:“惩治凶恶的僧侣难道不是良知吗?”
有人将此话告诉耿楚侗,耿楚侗说:“这句话很对。但我所以如此谨慎,是因为我心中有三层顾虑:一是立志向学的人,就应受人冒犯不予计较,遭受横逆不畏艰难,不然就落入一般人的窠臼。这是名谊心;其次认为法官用刑,各有条律格式,像这类犯人于法不应上枷锁。这是格式心;又听说这名僧侣极为凶恶,担心有意外发生,所以更不肯过分追究此事。这是利害心。我的良知就是如此顾虑的。”
后来姜宗伯为了保护自己私交亲密的人,判案不太公平,引起世人极大的批评。又承恩寺有个僧侣,被礼部施枷锁以致于死,结果构成大讼案。
耿楚侗听到这些事,对李士龙说:“我以前良心上的三件顾虑不是更妙吗?因为考虑周到,乃能大事化小。”
[冯评译文]
凡是处置小人,不可以太过分。天地之间有阳必有阴,有君子必有小人,这是自然的道理。容得了小人,才能成为君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