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陈霁岩为楚中督学。初到任,江夏县送进文书千余角,书办先将“照详”、“照验”分作两处。公夙闻先辈云:“前道有驳提文书难以报完者,必乘后道初到时,贿嘱吏书,从‘照验’中混交。”公乃费半日功,将“照验”文书逐一亲查,中有一件驳提,该吏者混入其中。先暗记之,命书办细查,戒勿草草。书办受贿,径以无弊对。公摘此一件而质之,重责问罪革役。后“照验”文书更不敢欺。
【译文】
陈霁岩初任楚中督学时,江夏县每日呈报的公文多达一千多件,文书官例行先核对后再将公文分作合格与不合格两批。
陈公很早就听前辈提起,有许多以前呈报的文书,因一直没有通过审核,就会借新文书初次呈报的机会,贿赂文书官,企图蒙骗混缴。于是陈公花费半天的时候,将所有文书逐一亲自查验,果然发现其中有一件被驳回重提的公文,而文书官却企图蒙混在其他通过审核的文书中。陈公先暗中作记号,再命文书官仔细核验,并告诫他千万不可马虎草率。文书官因已接受贿赂,所以答称全部合格,这时陈公挑出那件被驳回的公文质问文书官,除重重责罚外并革职处份。日后检验文书,官员再也不敢收贿放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