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卫有胥靡亡之魏,嗣君以五十金买之,不得。乃以左氏[地名]易之,左右曰:“以一都买一胥靡,可乎?”嗣君曰:“治无小,乱无大,法不立,诛不必,虽有十左氏无益也。法立诛必,虽失十左氏,无害也。”
【译文】
卫国有一个被判刑的犯人,逃亡到魏国。卫嗣君悬赏五十金,要求魏国代为逮捕这名人犯,可是魏王不要五十金,只肯用卫国的左氏来交换。
侍臣问卫嗣君:“用左氏来交换一名人犯,代价算不算太大?”
卫嗣君回答说:“律法中没有小这个字,任何乱事都是大事。如果法不能守,律令不能执行,即使有十个左氏也没有用;律令能执行,虽用十个左氏来换也值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