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姜绾以御史谪判桂阳州,历转庆远知府。府边夷,前守率以夷治。绾至,一新庶政,民獠改观。时四境之外皆贼窟,翦其渠魁,乃选健儿教之攻战,无何自成锐兵,贼盗稍息。初,商贩者舟由柳江抵庆远。柳、庆二卫官兵在哨者,阳护之,阴实以为利。绾一日自省溯江归,哨者假以情见迫,遽言贼伏隩,訹绾陆行便。绾曰:“吾守也,避贼,此江复何时行邪?”麾民兵左右翼,拥盖树帜,联商舟,倘徉进焉。贼竟不敢出。自是舟行者无所用哨。
[冯评]
决意江行,为百姓先驱水道,固是。然亦须平日训练,威名足以慑敌,故安流无梗。不然,尝试必无幸矣.
【译文】
明朝时姜绾(字玉卿)由御史谪贬至桂阳州判,后转任为庆远知府,治理边地夷民。前任知府完全以夷人治夷。姜绾到任后,政务气象一新,官民的作风完全改观。
当时庆远府外四境都是贼穴,姜绾认为要平贼寇,必先翦除贼首,于是挑选强健的男子,教导他们攻战防守的战技,不多久,就成为一支骁勇善战的精锐部队,因此贼盗的气焰稍加收敛。
早先,商船的路线是由柳江直抵庆远,在柳、庆二地分别有卫兵站哨警戒。然而卫兵表面上是在维护水道畅通,保障商船安全,暗中却勒索谋利。一天姜绾自省城搭船回庆远,哨兵故意谎报情况紧急,有贼兵埋伏岸边,劝姜绾取道陆路以策安全。
姜绾说:“身为庆远知府,如果还害怕贼人,那这条水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平安通行?”于是指挥民兵在左右护卫,联合其他商船徐徐向前推进。贼兵竟不敢蠢动。从此河道畅通无险,哨兵也撤离。
[冯评译文]
姜绾执意取道水路,为百姓做开路先锋,这本就属知府职责,但也是因他平日有足够的威仪能震慑贼人,才能平安无事。否则轻易的尝试,一定无法幸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