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王敬则尝任南沙县。时方兵荒,县有劫贼,群聚匿山中,为民患,官捕之不得。敬则遣人致劫帅曰:“若能自出首,当为申白,请盟之庙神,定无负。”盖县有庙神,甚酷烈,乡民多信之,故云,劫帅许之,即设宴庙中致帅。帅至,即席收之,曰:“吾业启神矣。若负誓,当还神十牛。”遂杀十牛享神,而竟斩帅,贼遂散。
【译文】
南北朝时,王敬则(南齐人,高帝时封阳郡公,明帝即位,因谋反被杀)为南沙县令。时值天下大乱,盗匪四起,县中有一群藏匿山中的土匪,偷抢掳掠,为害乡民,官府屡次派兵围剿都无功而返。
王敬则派人告诉土匪头:“只要出面自首,一定为你们求情减刑,从轻发落,为表诚意愿在神明前赌咒,绝不违背誓言。”原来县中有一座庙,所供奉的神明异常灵验,因此当地乡民对这神明十分恭敬,所以王敬则才如此提议。
果然土匪头一口答应,王敬则立即在庙中设宴,土匪头一到,王敬则却当场命人将他收押,说:“我刚才已禀告神明,若我违背对你的承诺,就杀十头牛向神明告罪。”于是杀牛祭神,再一刀杀了土匪头,残余的土匪,也就四处逃散,从此不能再危害乡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