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契丹乘朝廷有西夏之忧,遣使来言关南之地。地是石晋所割,后为周世宗所取。富弼奉使,往见契丹主曰:“两朝继好,垂四十年,一旦求割地,何也?”契丹主曰:“南朝违约,塞雁门,增塘水,治城隍,籍民兵,将以何为?群臣请举兵而南,吾谓不若遣使求地,求而不获,举兵未晚。”弼曰:“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?澶渊之役,苟从诸将言,北兵无得脱者。且北朝与中国通好,则人主专其利,而臣下无所获;若用兵,则利归臣下,而人主任其祸。故劝用兵者,皆为身谋耳。今中国提封万里,精兵百万,北朝欲用兵,能保必胜乎?就使幸胜,所亡士马,群臣当之与,抑人主当之与?若通好不绝,岁币尽归人主,群臣何利焉?”契丹主大悟,首肯者久之。弼又曰:“雁门者,备元昊也。塘水始于何承矩,事在通好前。城隍修旧,民兵亦补阙,非违约也。”契丹主曰:“虽然,吾祖宗故地,当见还耳。”弼曰:“晋以卢龙赂契丹,周世宗复取关南地,皆异代事,若各求地,岂北朝之利哉。”[边批:占上风。]既退,刘六符曰:“吾主耻受金币,坚欲十县,何如?”弼曰:“本朝皇帝言:‘为祖宗守国,岂敢妄以土地与人?北朝所欲,不过租赋耳,朕不忍多杀两朝赤子,故屈地增币以代之。”[边批:占上风。]若必欲得地,是志在败盟,假此为辞耳。”明日契丹主召弼同猎,引弼马自近,谓曰:“得地则欢好可久。”弼曰:“北朝既以得地为荣,南朝必以失地为辱,兄弟之国,岂可使一荣一辱哉?”猎罢,六符曰:“吾主闻公荣辱之言,意甚感悟,今唯结姻可议耳。”弼曰:“婚姻易生嫌隙,本朝长公主出嫁,赍送不过十万缗,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。”弼还报,帝许增币。契丹主曰:“南朝既增我币,辞当曰‘献’。”弼曰:“南朝为兄,岂有兄献于弟乎?”[边批:占上风。]契丹主曰:“然则为‘纳’。”,弼亦不可,契丹主曰:“南朝既以厚币遗我,是惧我矣,于二字何有?若我拥兵而南,得无悔乎?”弼曰:“本朝兼爱南北,[边批:占上风。]故不惮更成,何名为惧?或不得已而至于用兵,则当以曲直为胜负,非使臣之所知也。”契丹主曰:“卿勿固执,古有之矣。”弼曰:“自古唯唐高祖借兵突厥。当时赠遗,或称献纳,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,[边批:占上风。]岂复有此哉?”契丹主知不可夺,自遣人来议。帝用晏殊议,竟以“纳”字与之。[边批:可恨。]
[述评]
富郑公与契丹主往复再四,句句占上风,而语气又和婉,使人可听。此可与李邺侯参看,说辞之最善也。
弼始受命往,闻一女卒,再往,闻一男生,皆不顾。得家书,未尝发,辄焚之,曰:“徒乱人意。”有此一片精诚,自然不辱君命。
【译文】
契丹趁宋朝正遭西夏人侵犯边境,穷于应付时,派使者前来要求归还关南之地(这是五代时石敬瑭为求契丹骑兵之助,割让给契丹的土地之一,后由后周世宗夺回。)
富弼(字彦国,又称富韩公)奉命前往契丹,见契丹主说:“两国修好已有四十年,为什么今天突然有割地的要求?”
契丹主说:“宋违盟约,派兵防守雁门关,增辟水塘,整修城墙,征调民兵,这是要作什么什么?本王的臣子们都要求本王立即出兵南下,本王对他们说:‘先派使者要求割地,若宋不答应,再出兵也不迟。’”
富弼说:“北朝难道忘了真宗皇帝的恩德吗?当年澶渊之役,若真宗皇帝采纳将军们的意见,北朝士兵谁能活着回去?再说北朝与中国修好,君王可独享所有的好处,而臣下没有丝毫的利益。一旦双方交战,如果胜利,功劳归大臣所有;如果失败,君王却要承担战争中所有的责任。所以臣子劝君王用兵,无非是为自身的利益打算。中国疆域辽阔,精兵百万,北朝想要用兵,能保证一定会获胜吗?就算侥幸获胜,阵亡的士兵,损失的战马,这责任由群臣承担、还是由君王您承担呢?若是两国修好,每年君王都可享有金银,丝绢的赠予,您的大臣能分到什么好处呢?”
说得契丹主连连点头。
富弼又说:“防守雁门关是为防备元昊(西夏李曩本名);辟建水塘是由何承矩开始兴建,这些事都是在两国订盟前就已有的;至于修墙是因城墙太过老旧,而征调民兵也是递补军中遗缺,并没有违背盟约。”
契丹主说:“就算南朝没有违约,但关南是我祖先的土地,也该归还我们。”
富弼说:“后晋以卢龙地贿赂契丹,周世宗又从契丹人手中取回,这都是前朝的事了,若是各自索讨旧地,北朝能讨到好处吗?”
富弼告辞退下。刘六符对富弼说:“我王对每年接受南朝的金币觉得耻辱,如果我王坚持要南宋割地,你觉得如何?”
富弼说:“本朝皇帝曾说:‘要为祖先固守国土,不敢随便割让土地。北朝所希望从土地取得的,的无非是银两、绢绸,朕不忍心两国无辜百姓因交战而丧命,所以增加每年岁币来替代土地的赠予。若北朝坚持一定要土地,就是有心毁弃盟约,而以割地为借口。’”
第二天契丹主邀富弼一同打猎,其间把富弼叫到近前私下说:“若南宋肯割让土地,那么两国的友谊可以保持长久。”
富弼说:“假如北朝得到土地会觉得光荣快乐,那么南宋必会因损失土地而感到屈辱难过。南宋,契丹是兄弟之邦,怎能做出令一个觉得光荣,一个觉得屈辱的事呢。”
狩猎结束后,刘六符对富弼说:“听了我王和先生所谈有关荣、辱的事,我想如今只有两国结成亲家才能巩固国谊。”
富弼说:“婚姻容易产生磨擦。再说本朝长公主出嫁,陪嫁的嫁妆不过十万钱,哪里比得上年年获赠的岁银呢。”
富弼离开契丹后,便回国向仁宗报告经过,仁宗答应增加岁银。契丹主说:“南朝既答应每年再增岁银,盟约上就也该说成‘献’岁银。”
富弼说:“两国既约为兄弟,南宋是兄长,哪有兄长给弟弟东西称之为‘献’的道理?”
契丹主又说:“那称之为‘纳’如何?”
富弼还是坚持不妥协。
契丹主说:“南宋既答应每年给本王丰厚的岁银和丝绢,为的是怕本王南侵,改一个字有什么关系呢?否则我真率兵南侵,南宋不会后悔吗?”
富弼说:“南宋兼爱两国人民的生命,所以希望两国和平,这哪里是害怕?如果真到不得已的地步,非得两国交战,将会以理之曲直分胜负,这结果就不是充当和平使者的我所能预知的了。”
契丹主说:“你不要太固执,其实改动这一两字,历史上早有先例了。”
富弼说:“历史上只有唐高祖因曾经向突厥人借兵,当时为酬谢突厥人,或称‘献纳’。可是后来颉利(唐时突厥可汗)被唐太宗擒服。现在哪能让那样的情形再现呢?”
契丹主知道无法说服富弼,就私下派人到宋朝议和。结果仁宗采纳晏殊(临川人,字叔同)的意见,竟然同意用“纳”字。
[述评译文]
富弼与契丹主先后面谈四次,句句话占上风,而语气温和、态度委婉,让人听得进话。富弼的这番说辞,可和李邺侯比美,是出任使臣谈话最高的境界。
富弼第一次奉命前往契丹时正逢丧女,第二次再往契丹,家中添一男儿,但富弼都不曾回家探望,收到家书也不曾拆阅,就顺手烧毁,说:“看家书只会扰乱我的思虑。”有这样的一片忠诚,自然能不辱君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