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事五 第二十五条   宋玉、楚襄王

类别:集部 作者:刘向(西汉) 书名:新序

    【 原文】

    宋玉因其友以见于楚襄王,襄王待之无以异。宋玉让其友。其友曰:“夫姜桂因地而生,不因地而辛;妇人因媒而嫁,不因媒而亲。子之事王未耳,何怨于我?”宋玉曰:“昔者,齐有良兔曰东郭郡,盖一旦而走五百里,于是齐有良狗曰韩卢,亦一旦而走五百里,使之遥见而指属,则虽韩卢不及众兔之尘,若蹑迹而纵緤,则虽东郭郡亦不能离。今子之属臣也,蹑迹而纵緤与?遥见而指属与?诗曰:‘将安将乐,弃我如遗。’此之谓也。”其友人曰:“仆人有过,仆人有过。”

    【 译文】

    宋玉通过他的朋友而得到楚襄王的接见,襄王对待宋玉并不特加青眼,宋玉因而责备他的朋友,他的朋友说:“生蕙肉桂凭借土地而生长,但不因土地而具有辣味;女人靠媒人出嫁,但不能靠媒人得到丈夫的爱。您服事大王没有引人注目的表现罢了,怎么能埋怨我呢?”宋玉说:“不是这么回事,从前齐国有一种兔子叫东郭郡,一早上能跑五百里,当时齐国还有一种好狗叫韩卢,也是一个早上能跑五百里。如果远远地指给它看,那么纵然是韩卢也追不上一般兔子奔跑时扬起的尘土;如果用一根绳子系上再顺着足迹追,那么就是东郭郡也无法逃脱。现在您把鄙人托付给大王,是用绳子拴着兔子让狗去追呢?还是指着远方的兔子叫狗去追呢?《 诗经》 说‘到了安乐的时候,就像忘了一件不关痛痒的东西一样把我丢在一边。’说的就是这种情形啦。”他的朋友说:“鄙人有不是,鄙人有不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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