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德化 58、刻画

类别:子部 作者:谭峭(唐末五代) 书名:化书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刻画

    画者不敢易于图象,苟易之,必有咎。刻者不敢侮于本偶,苟侮之,必贻祸。始制作于我,又要敬于我,又寘祸于我。是故张机者用于机,设险者死于险,建功者辱于功,立法者罹于法。动一窍则百窍相会,举一事则万事有害,所以机贵乎明,险贵乎平,功贵乎无状,法贵乎无象。能出刻画者,可以名之为大象。

    译文:

    作画的人不敢漫不经心于自己绘画的图像,若漫不经心,则必然有过失;雕刻的匠人不敢侮辱自己雕刻的雕像,若侮辱了,必然留下祸患。一开始是由我制作出来的,我还要尊敬它,它还会给我带来祸害。因此,使用计谋的人被自己计谋所伤,设置陷阱的人被自己设置的陷阱所陷,立下功劳的人被自己的功劳所害,立法的人最终被自己所立的法律制裁。变动一件事情的关窍则有成百件事情的关窍发生变化,发动一件事情则对千万的事情有损害。所以计谋重要的地方在于公开,陷阱重要的地方在于普通,功劳重要的地方在于没有凭证,法律重要的地方在于没有条律。能高出像雕刻和画像这样境界的,就可以称之为大家。

    注:

    寘(zhì):安排,放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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