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滦阳消夏录三 郭六

类别:集部 作者:纪昀(清) 书名:阅微草堂笔记

    郭六,淮镇农家妇,不知其夫氏郭,父氏郭也。相传呼为郭六云尔。雍正甲辰乙巳间,岁大饥,其夫度不得活,出而乞食于四方,濒行对之稽颡曰:父母皆老病,吾以累汝矣。妇故有姿,里少年瞰其乏食,以金钱挑之,皆不应。惟以女工养翁姑,既而必不能赡,则集邻里叩首曰:我夫以父母托我,今力竭矣,不别作计,当俱死。邻里能助我,则乞助我,不能助我,则我且卖花,毋笑我——里语以妇女倚门为卖花。邻里趑趄嗫嚅,徐散去。乃恸哭白翁姑,公然与诸荡子游,阴蓄夜合之资,又置一女子。然防闲甚严,不使外人觌其面。或曰是将邀重价,亦不辩也。越三载余,其夫归。寒温甫毕,即与见翁姑,曰:父母并在,今还汝。又引所置女,见其夫曰:我身已污,不能忍耻再对汝,已为汝别娶一妇,今亦付汝。夫骇愕未答,则曰:且为汝办餐,已往厨下自刭矣。县令来验,目炯炯不瞑。县令判葬于祖坟,而不癙夫墓。曰:不癙墓宜绝于夫也;葬于祖坟,明其未绝于翁姑也。目仍不瞑,其翁姑哀号曰:是本贞妇,以我二人故至此也。子不能养父母,反绝代养父母者耶?况身为男子不能养,避而委一少妇,途人知其心矣。是谁之过而绝之耶?此我家事,官不必与闻也。语讫而目瞑。时邑人议论颇不一,先祖宠予公曰:节孝并重也。节孝不能两全也,此一事非圣贤不能断,吾不敢置一词也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郭六,是淮镇的农家妇女,不知是她丈夫姓郭,还是她父亲姓郭,反正大家都叫她郭六。雍正二、三年间。闹大饥荒。她丈夫觉得活不下去了。出外到各地去谋生。临走的时候,给妻子跪下叩头说:“父母年老又有病,我就托付给你了。”郭六相貌漂亮,同乡的年轻人看她挨饿,便以金钱引诱她,她毫不理踩,只以缝纫来养活公婆。不久,靠缝纫也不足以维持生计了,她便请来乡亲们,磕头说:“我丈夫把父母托付给我,我如今无能为力了。如果不作别的打算,都得饿死。邻居们如果能帮我,那么请帮帮我;如果不能帮我,我只好卖身,请不要讥笑我。”乡亲们都犹犹豫豫地欲言又止,渐渐地都散去了。郭六痛哭着告诉了公婆,然后公然与那些浪荡子在一起鬼混。她暗地里积攒卖身钱,偷偷地购买了一女子,但是防范得很严,不让外人见到她的面。有的说郭六想用这个女子来挣大钱,她也不解释。过了三年多,她的丈夫回来了。刚刚寒暄完,郭六便和丈夫去见公婆,说:“父母都在,今天就交给你了。”又带她所养的那位女子见丈夫,说:“我的身子已被玷污,不能再忍垢含耻地和你在一起生活了。我已为你另娶了一个女子,今天也交给你。”丈夫惊得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郭六又说要到厨房去预备饭,便在厨房里自杀了。县令来验尸,郭六的眼睛圆睁着不闭。县令宣判把郭六葬在祖坟里,而以后不能与她丈夫合葬,理由是:“不合葬,以表示和她丈夫断了关系;葬在祖坟,表明她没有同公婆断绝关系。”郭六的眼睛仍然不闭,公公婆婆哀号道:“她本来是个贞节的女人,因为我们两人的缘故,使她走到了这种地步,儿子不能奉养父母,反而要与代养父母的人断绝关系那?况且身为男子,不能奉养,自己逃避而托付给一个少妇,路上行人也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了,是谁的过错而断绝她的呢?这是我们家里的贞妇,因我们两人她才去卖身。儿子不能养父母,反而叫隔亲的人来养。况且身为男人不能养父母,却委托给少妇,路人也都会理解她的一番苦心。断绝了关系是谁的过错?这是我们家里的事,官府不必过问。”说完,郭六的眼睛闭上了。当时邻里的人议论纷纷,看法很不一致。我的先祖宠予公说:“节和孝一样重要,但节和孝又不能两全。这事的是是非非,只有圣贤才能判断,我不敢发表什么意见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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