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官兵部时,有一吏尝为狐所媚,癥瘦骨立,乞张真人符治之,忽闻檐际人语曰:君为吏,非理取财,当婴刑戮。我夙生曾受君再生恩,故以艳色蛊惑,摄君精气,欲君以瘵疾善终。今被驱遣,是君业重不可救也。宜努力积善,尚冀万一挽回耳。自是病愈。然竟不悛改,后果以盗用印信,私收马税伏诛。堂吏有知其事者,后为余述之云。
【译文】
我在兵部任职时,有一官吏被狐狸媚惑,瘦得皮包骨。他去请求张真人用符镇治,忽然听到屋檐处有人说:“你身为官吏,违背天理榨取钱财,应当伏法。前一辈子我受你救命大恩,所以用美色勾引你,摄取你的精气,叫你患性病得个好死,如今我被赶走,说明你罪孽深重不可救药了。但你也应努力行善,还有挽回的可能。”这位官吏的病从此好了,但他仍然不知悔改,后来果因盗用印信、私收马税被处死。堂吏有知道这事的,后来告诉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