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滦阳消夏录五 第三女之死

类别:集部 作者:纪昀(清) 书名:阅微草堂笔记

    余第三女,许婚戈仙舟太仆子,年十岁,以庚戌夏至卒。先一日,病已革,时余以执事在方泽,女忽自语曰:今日初八,吾当明日辰刻去,犹及见吾父也,问何以知之,瞑目不言。余初九日礼成归邸,果及见其卒,卒时壁挂洋钟,恰皍然鸣八声,是亦异矣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我的三女儿年幼便许配给太仆戈仙舟的儿子为妻。可惜的是,她十岁那年,也就是乾隆五十五年夏至那天,她得病死了。记得她临死前一天,她的病已经严重得快要不行了。当时我因公事在方泽出差。女儿忽然自言自语地说:“今天初八,我将在明天辰刻走,还来得及见上父亲一面。”问她怎么知道,她闭口不说。我在初九那天祭礼之后回家,果然没错过见她一面。她死时,墙上挂的洋钟恰好当当地敲打了八下。这真是怪极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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