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拟议第三十五

类别:子部 作者:周敦颐(宋) 书名:通书

    【 原文】

    至诚则动,动则变,变则化。故曰:拟之而后言,议之而后动,拟议以成其变化。

    【 译文】

    达到至诚的境界就运动,运动就产生变,变就能化。所以:经过比较而后再说话,议论之后再行动,拟、议以造成它的变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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