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丧服第十一

类别:经部 作者:孔子弟子及后学者 书名:仪礼

    【题解】

    《丧服经传》记述天子以下,人死后相互哀丧的礼节、服饰。篇中依据亲亲、尊尊、名、出入、长幼、从服的原则,对丧服的等级、服丧的年月、亲疏隆杀的礼仪做了详细说明。天子以下,丧服分为五个等级: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。服丧的年月分别为三年、期年、九月、七月、五月、三月。全篇分十一章:斩衰一,齐衰三年二,齐衰杖期三,齐衰不杖期四,齐衰三月五,殇大功六,成人大功七,繐衰八,殇小功九,成人小功十,缌麻十一,对诸服饰、年月做了具体介绍。此篇的“传”为他篇所无,传为子夏所做。“传”对“经”做了解释发挥。“传”所表述的内容相当丰富。特别是关于宗法制度的论述,对我们研究古代的宗法制度有重要价值。关于篇名,胡培翚《仪礼正义》引郑目录云:“天子以下,死而相丧,衣服年月,亲疏隆杀之礼也。丧必有服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不忍言死而言丧。”《丧服经传》强调服的等级、亲疏,贵贱及所表示的哀戚的心情。《丧服》在五礼中属凶礼。

    丧服:斩衰裳(1),苴绖、杖、绞带(2),冠绳缨(3),菅屦者(4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斩者何?不缉也(5)。苴绖者,麻之有蕡者也(6)。苴绖大搹(7),左本在下(8),去五分一以为带(9)。齐衰之绖,斩衰之带也(10),去五分一以为带。大功之绖,齐衰之带也,去五分一以为带。小功之绖,大功之带也,去五分一以为带。缌麻之绖,小功之带也,去五分一以为带。苴杖(11),竹也。削杖(12),桐也。杖各齐其心(13),皆下本(14)。杖者何?爵也。无爵而杖者何?担主也(15)。非主而杖者何?辅病也。童子何以不杖?不能病也。妇人何以不杖?亦不能病也。绞带者,绳带也。冠绳缨,条属(16),右缝;冠六升,外毕(17);锻而勿灰(18)。衰三升。菅屦者,菅菲也(19),外纳(20)。居倚庐(21),寝苫枕块,哭昼夜无时。歠粥(22),朝一溢米(23),夕一溢米。寝不脱绖带。

    既虞(24),翦屏柱楣(25),寝有席,食蔬食,水饮,朝一哭、夕一哭而已。既练(26),舍外寝(27),始食菜果,饭素食,哭无时。父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为父何以斩衰也,父至尊也。诸侯为天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天子至尊也。君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君至尊也。父为长子(28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三年也?正体于上(29),又乃将所传重也(30)。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(31),不继祖也。为人后者(32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三年也?受重者,必以尊服服之(33)。

    何如而可为之后?同宗则可为之后(34)。何如而可以为人后?支子可也。为所后者之祖父母、妻,妻之父母、昆弟、昆弟之子,若子。妻为夫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夫至尊也。妾为君(35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君至尊也。女子子在室为父(36),布总(37),箭笄(38),髽(39),衰,三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总六升,长六寸(40),箭笄长尺,吉竿尺二寸。子嫁(41),反在父之室(42),为父三年。公士大夫之众臣,为其君布带、绳屦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公、卿、大夫室老(43)、士(44),贵臣。其余皆众臣也。

    君,谓有地者也。众臣杖,不以即位。

    近臣(45),君服斯服矣。绳屦者,绳菲也。

    疏衰裳齐(46)、牡麻绖(47)、冠布缨、削杖(48)、布带、疏屦(49),三年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齐者何?缉也。牡麻者,枲麻也。牡麻绖,右本在上,冠者沽功也(50)。疏屦者,藨蒯之菲也(51)。父卒则为母(52),继母如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继母何以如母?继母之配父,与因母同(53),故孝子不敢殊也。慈母如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慈母者何也?传曰(54):妾之无子者,妾子之无母者,父命妾曰:“女以为子。”命子曰:“女以为母。”若是,则生养之,终其身如母,死则丧之三年如母,贵父之命也。母为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三年也?父之所不降,母亦不敢降也(55)。

    疏衰裳齐,壮麻绖,冠布缨,削杖,布带,疏屦,期者(56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问者曰:“何冠也?”曰:“齐衰、大功,冠其受也(57)。

    缌麻、小功,冠其衰也。带缘各视其冠(58)。”父在为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屈也(59)。至尊在,不敢伸其私尊也(60)。

    父必三年然后娶,达子之志也。妻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为妻何以期也?妻,至亲也。出妻之子为母(61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出妻之子为母期,则为外祖父母无服。传曰:绝族无施服(62),服亲者属(63)。出妻之子为父后者,则为出母无服。传曰:与尊者为一体,不敢服其私亲也。父卒,继母嫁,从,为之服,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贵终也。不杖,麻屦者,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至尊也。世父母,叔父母(64),《传》曰:世父、叔父,何以期也?与尊者一体也(65)。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?旁尊也,不足以加尊焉,故报之也(66)。父子一体也,夫妻一体也,昆弟一体也,故父子首足也,夫妻■合也(67),昆弟四体也。故昆弟之义无分,然而有分者,则辟子之私也(68)。子不私其父,则不成为子,故有东宫,有西宫,有南宫,有北宫(69),异居而同财,有余则归之宗,不足则资之宗(70)。世母、叔母,何以亦期也?以名服也(71)。大夫之適子为妻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父之所不降(72),子亦不敢降也。何以不杖也?父在,则为妻不杖。昆弟(73);为众子(74),昆弟之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报之也。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(75)。

    传曰:何以期也?父之所不降,子亦不敢降也。適孙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不敢降其適也。有適子者,无適孙,孙妇亦如之(76)。

    为人后者,为其父母,报(77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不贰斩也。何以不贰斩也?持重于大宗者,降其小宗也。“为人后者”,孰后?后大宗也。曷为后大宗?大宗者,尊之统也。禽兽知母而不知父。野人曰(78):“父母何算焉!”都邑之士(79),则知尊祢矣。大夫及学士,则知尊祖矣。诸侯,及其大祖。天子,及其始祖之所自出。尊者尊统上,卑者尊统下(80)。大宗者,尊之统也。大宗者,收族者也(81),不可以绝,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。適子不得后大宗。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、昆弟之为父后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为父何以期也?妇人不贰斩也。妇人不贰斩者何也?妇人有三从之义(82),无专用之道,故未嫁从父,既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

    故父者子之天也,夫者妻之天也。妇人不贰斩者,犹曰不贰天也,妇人不能贰尊也。为昆弟之为父后者,何以亦期也?妇人虽在外,必有归宗,曰小宗,故服期也。继父同居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传曰:夫死,妻稚(83),子幼(84)。子无大功之亲(85),与之适人,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;所适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,岁时使之祀焉;妻不敢与焉。若是,则继父之道也,同居则服齐衰期,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也。必尝同居,然后为异居;未尝同居,则不为异居。为夫之君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从服也。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人无主者,姑姊妹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无主者,谓其无祭主者也。何以期也?为其无祭主故也。

    为君之父、母、妻、长子、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从服也。父母、长子、君服斩。妻,则小君也。父卒,然后为祖后者服斩(86)。妾为女君(87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妾之事女君,与妇之事舅姑等(88)。妇为舅姑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从服也。夫之昆弟之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,报之也。公妾、大夫之妾为其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妾不得体君,为其子得遂也。女子子为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不敢降其祖也。大夫之子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子、昆弟、昆弟之子,姑、姊妹、女子无主者,为大夫命妇者(89),唯子不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大夫者,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。命妇者,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。无主者,命妇之无祭主者也。何以言“唯子不报”也?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,故言不报也,言其余皆报也。何以期也?父之所不降,子亦不敢降也。大夫易为不降命妇也?夫尊于朝,妻贵于室矣。

    大夫为祖父母,適孙,为士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適也。公妾,以及士妾为其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期也?妾不得体君,得为其父母遂也。疏衰裳齐,牡麻绖,无受者(90);寄公为所寓(91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寄公者何也?失地之君也。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?

    言与民同也。丈夫、妇人为宗子(92)、宗子之母、妻(93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服齐衰三月也?尊祖也。尊祖故敬宗。敬宗者,尊祖之义也。宗子之母在,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。为旧君、君之母、妻(94)。《传》曰:为旧君者,孰谓也?仕焉而已者也。何以服齐衰三月也?

    言与民同也。君之母、妻,则小君也。庶人为国君;大夫在外,其妻、长子为旧国君(95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服齐衰三月也?妻,言与民同也。长子,言未去也。

    继父不同居者,曾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齐衰三月也?小功者,兄弟之服也。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。大夫为宗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服齐衰三月也?大夫不敢降其宗也。旧君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大夫为旧君,何以服齐衰三月也?大夫去,君扫其宗庙(96),故服齐衰三月也,言与民同也。何大夫之谓乎?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(97)。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齐衰三月也?大夫不敢降其祖也。女子子嫁者,未嫁者为曾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嫁者,其嫁于大夫者也。未嫁者,其成人而未嫁者也。

    何以服齐衰三月?不敢降其祖也。大功布衰裳(98),牡麻绖,无受者:子、女子子之长殇、中殇(99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未成人也。何以无受也?丧成人者,其文缛(100)。丧未成人者,其文不缛。故殇之绖不樛垂(101),盖未成人也。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,十五至十二为中殇,十一至八岁为下殇,不满八岁以下皆为无服之殇。无服之殇以日易月(102)。以日易月之殇,殇而无服。故子生三月,则父名之,死则哭之;未名则不哭也。

    叔父之长殇、中殇,姑、姊妹之长殇、中殇,昆弟之长殇、中殇,夫之昆弟之子、女子子之长殇、中殇,適孙之长殇、中殇,大夫之庶子为適昆弟之长殇、中殇,公为適之子长殇、中殇,大夫为適子之长殇、中殇。其长殇,皆九月,缨绖;其中殇,七月,不缨绖。

    大功布衰裳,牡麻绖缨,布带,三月;受以小功衰,即葛(103),九月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大功布,九升。小功布,十一升。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人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出也。从父昆弟(104);为人后者为其昆弟,传曰:何以大功也?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。庶子;適妇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不降其適也。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,姪丈夫妇人(105),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姪者何也?谓吾姑者,吾谓之姪。夫之祖父母、世父母、叔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从服也。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?其夫属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。其夫属乎子道者,妻皆妇道也(106)。谓弟之妻“妇”者,是“嫂”亦可谓之母乎?故名者,人治之大者也(107),可无慎乎?

    大夫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子、昆弟、昆弟之子为士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尊不同也。尊同,则得服其亲服。公之庶昆弟,大夫之庶子为母、妻、昆弟,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先君余尊之所厌(108),不得过大功也。大夫之庶子,则从乎大夫而降也。父之所不降,子亦不敢降也。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;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(109);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;女子子嫁者、未嫁者,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姑、姊妹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嫁者,其嫁于大夫者也。未嫁者,成人而未嫁者也。何以大功也?妾为君之党服(110),得与女君同。下言为世父母、叔父母、姑、姊妹者,谓妾自服其私亲也。大夫、大夫之妻、大夫之子、公之昆弟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嫁于大夫者;君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嫁于国君者。《传》曰:何以大功也?尊同也。尊同则得服其亲服。诸侯之子称公子,公子不得祢先君(111)。公子之子称公孙,公孙不得祖诸侯。此自卑别于尊者也。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,则世世祖是人也,不祖公子,此自尊别于卑音也。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,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,封君之孙尽诸父昆弟。故君之所为服,子亦不敢不服也;君之所不服,子亦不敢服也。

    繐衰裳,牡麻绖,既葬除之者(112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繐衰裳者何?以小功之穗也。诸侯之大夫为天子:《传》曰:何以穗衰也?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。

    小功布衰裳,澡麻带绖,五月者(113):叔父之下殇,適孙之下殇,昆弟之下殇,大夫庶子为適昆弟之下殇,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之下殇,为人后者为其昆弟,从父昆弟之长殇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问者曰:“中殇何以不见也?”大功之殇,中从上(114);小功之殇,中从下(115)。为夫之叔父之长殇;昆弟之子、女子子、夫之昆弟之子、女子子之下殇;为姪、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;大夫、公之昆弟、大夫之子,为其昆弟、庶子、姑、姊妹、女子子之长殇;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。

    小功布衰裳,牡麻绖,即葛,五月者。从祖祖父母(116),从祖父母,报;从祖昆弟,从父姊妹、孙适人者,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,为外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小功也?以尊加也。从母(117),丈夫妇人报;《传》曰:何以小功也?以名加也,外亲之服皆缌也。夫之姑、姊妹,娣、姒妇,报,《传》曰:娣、姒妇者(118),弟长也。何以小功也?以为相与居室中,则生小功之亲焉。

    大夫、大夫之子、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,庶孙,姑、姊妹、女子子适士者;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;庶妇;君母之父母(119)、从母(120)。《传》曰:何以小功也?君母在,则不敢不从服。君母不在(121),则不服。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(122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君子子者,贵人之子也。为庶母何以小功也?以慈己加也。

    缌麻(123),三月者:《传》曰:缌者,十五升抽其半(124),有事其缕(125),无事其布,曰缌。族曾祖父母,族祖父母,族父母,族昆弟;庶孙之妇。庶孙之中殇;从祖姑、姊妹适人者,报;从祖父、从祖昆弟之长殇;外孙;从父昆弟姪之下殇,夫之叔父之中殇、下殇;从母之长殇,报。庶子为父后者,为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也?传曰:与尊者为一体,不敢服其私亲也。然则何以服缌也?有死于宫中者,则为之三月不举祭,因是以服缌也。士为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也?以名服也。大夫以上,为庶母无服。贵臣、贵妾(126)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也?以其贵也。乳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也,以名服也。从祖昆弟之子,曾孙,父之姑,从母昆弟。

    《传曰》:何以缌也?以名服也。甥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甥者何也?谓吾舅者,吾谓之甥。何以缌也?报之也。

    婿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?报之也。妻之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?从服也。姑之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,报之也。舅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?从服也。舅之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?从服也。夫之姑姊妹之长殇;夫之诸祖父母,报;君母之昆弟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?从服也。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,昆弟之孙之长殇。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缌也?以为相与同室,则生缌之亲焉。长殇、中殇降一等,下殇降二等。齐衰之殇中从上,大功之殇中从下。

    [记]公子为其母(127),练冠(128),麻(129),麻衣縓缘(130);为其妻,縓冠,葛绖,带,麻衣縓缘。皆既葬除之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?君之所不服(131),子亦不敢服也。

    君之所为服(132),子亦不敢不服也。大夫、公之昆弟(133),大夫之子,于兄弟降一等。为人后者,于兄弟降一等(134),报;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,若子。

    兄弟皆在他邦,加一等(135)。不及知父母(136),与兄弟居,加一等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何如则可谓之兄弟?《传》曰:小功以下为兄弟。

    朋友皆在他邦,袒免(137)。归则已。

    朋友,麻(138)。

    君之所为兄弟服,室老降一等。

    夫之所为兄弟服,妻降一等。

    庶子为后者,为其外祖父母、从母、舅,无服。不为后,如邦人。

    宗子孤为殇,大功衰,小功衰,皆三月。亲(139),则月算如邦人(140)。

    改葬,缌。

    童子,唯当室(141),缌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不当室,则无缌服也。

    凡妾为私兄弟,如邦人。

    大夫吊于命妇,锡衰(142)。命妇吊于大夫,亦锡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锡者何也?麻之有锡者也。锡者,十五升抽其半,无事其缕,有事其布,曰锡。

    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,妇为舅姑,恶笄有首以髽。卒哭,子折笄首以笄,布总。

    《传》曰:笄有首者,恶笄之有首也。恶笄者,栉笄也。折笄首者,折吉笄之首也。吉笄者,象笄也。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?终之也。

    妾为女君,君之长子,恶笄有首,布总。

    凡衰(143),外削幅(144);裳,内削幅,幅三袧(145)。若齐(146),裳内,衰外。负(147),广出于适寸(148)。适,博四寸(149),出于衰。

    衰(150),长六寸,博四寸。衣带,下尺。衽(151),二尺有五寸。袂(152),属幅(153)。衣,二尺有二寸。祛,尺二寸。

    衰三升,三升有半。其冠六升。以其冠为受,受冠七升(154)。

    齐衰四升,其冠七升。以其冠为受,受冠八升。

    繐衰四升有半,其冠八升。

    大功八升,若九升。小功十升,若十一升。

    【注释】

    (1)斩衰裳:斩,裁,割。丧服上为衰,下为裳。斩衰裳,即把布裁割做成衰、裳。

    (2)苴(j&)绖(di6)、杖、绞带:苴绖,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,系在腰间或头。杖,孝杖。用黑色竹子制成。绞带,斩衰服所用的带子。用黑麻结成。

    (3)冠绳缨:用六升布做冠。用枲(xǐ)麻做冠带。绳缨,结冠的带子。

    (4)菅屦(ji1n jù):草鞋。

    (5)缉:缝衣边。

    (6)蕡(f6n):大麻或大麻的种子。

    (7)苴绖大搹(8):搹,把,握。同“扼”。中人之扼,围九寸。苴绖大搹,指首绖之大,其围为九寸。一扼,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。

    (8)左本在下:本指麻根。首绖的制做,把麻根放在左边,耳的上方,从额前绕到项后,再回到左耳上方。把麻尾与麻根相接,把麻尾藏在麻根下,麻根搭在麻尾上。下,指外。

    (9)去五分一: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。以下仿此。

    (10)齐衰之绖,斩衰之带也:齐衰、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。丧服制度,以亲疏为差等,有斩衰、齐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缌麻五种。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,即斩衰的腰绖。齐衰之绖,斩衰之带也,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。

    (11)苴杖:斩衰之杖。用竹做成。

    (12)削杖:齐衰之杖。用桐做成。

    (13)杖各齐其心:指杖的高下、长短以心为断。即与胸部平齐。

    (14)皆下本:皆,指竹、桐二杖。本,指根。下,一为顺其竹、桐之性,二为别于吉杖。吉杖本在上,或刻镂装饰。

    (15)担:假借。《仪礼正注句读》:“担,犹假也。无爵者假之以杖,尊其为主也。”

    (16)属:著,戴。

    (17)外毕:冠广二寸,落项前后,两头都在冠带下,向外出。反屈之,缝于带而为之,两头缝毕向外。称外毕。

    (18)锻而勿灰:锻,用水濯。勿灰,不加灰。

    (19)菅菲(f7i):草履。

    (20)外纳:纳,收余。指编屦毕,用其余头向外结之。

    (21)居倚庐:倚庐,居父母丧时所住的房子。在中门之外,东墙下,倚木为庐,用草夹障,不用泥涂。

    (22)歇(chuò):饮,喝。

    (23)溢:二十两曰溢。

    (24)虞:丧祭名。虞,安。父母葬后,迎魂安于殡宫的祭礼。

    (25)翦(ji3n)屏柱楣:张尔岐《仪礼郑注勿读》“既虞之后,乃改旧庐,西向开户,翦去户傍两厢屏之余草。柱楣者,前梁谓之楣。楣下两头。竖柱。

    (26)练:丧服的一种。十三月之祭。此日服用练布做的冠服,故用练名祭。  (27)舍外寝:“注以为堊室”。堊室,有丧事的人所居的地方。不是正寝,只是在中门外旧庐处建屋居住。

    (28)父为长子:长子即嫡长子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,是敬宗法。

    (29)正体于上:指嫡长子与上祖为一体,为继祢的宗子。

    (30)重:指嫡长子为受重之人。体正体,继祖,继宗庙主。

    (31)庶子:指嫡长子之外的众子。

    (32)为人后者:即为某人之后继者,继承人。

    (33)尊服:即斩衰。

    (34)同宗:同大宗。指同在继别一宗之内的。

    (35)妾为君:妾称丈夫为君,妾贱,事夫如同事君。

    (36)女子子在室为父:女子子指女子,别于男子。在室,在父亲家中。指许嫁未行遭父之丧。

    (37)布总:总,束发。布总,用布束发。

    (38)箭笄:竹制簪子。

    (39)髽(hu1):妇人的丧髻,用麻发合结。髽衰:已字未嫁的女子,为父服丧之服。

    (40)长六寸:注“谓出紒后所垂为饰也”。即指露出发髻后垂下做为装饰的布的长度是六寸。

    (41)子嫁:子,指女子。嫁,指女子结婚的对象是大夫以上的人。

    (42)反:指已出嫁的女子被夫家休回,回到父亲家中居住。

    (43)室老:家相。

    (44)士:邑宰。

    (45)近臣:君主左右亲近之臣;指阍人,官名,掌昏晨启闭宫门。后世通称守门人。

    (46)疏衰裳齐:疏,犹粗。疏衰裳齐,即齐衰所服丧服,用四升粗布做成衰裳,缝边。

    (47)牡麻绖:用牡麻做头绖,腰带。冠用七升布做冠带,垂下做冠缨。

    (48)削杖:削桐做孝杖。

    (49)疏屦:用粗草编结草鞋。

    (50)沽功:沽,犹粗。沽功,即粗功。即人工粗略之布。冠者,沽功也。指冠在头上为尊,应别于衣,所以用人工粗略的布做成。

    (51)藨(bi1o)蒯(ku3i):都是草名。藨、蒯都可制席制绳。

    (52)则:即。

    (53)因:亲。

    (54)传:此传为子夏引的旧传。

    (55)不敢降:不敢因为自己是尊长而降低对承继祖祢的正体的加崇。

    (56)期:服丧一年。杂记云:“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而禫。”汉郑玄、三国魏王肃对此均有不同解释。历代的服丧期亦有不同。

    (57)受:应,应和。

    (58)带缘:布带之缘。缘,饰边,带缘,布带的边饰。

    (59)屈:指子自己屈于父亲的至尊。

    (60)私尊:母亲对于儿子是尊,夫则不以为尊。故儿子对母亲的尊敬为私尊。

    (61)出妻:被休弃的妻子。

    (62)绝族无施服:绝族,指父族与母族断绝关系。无施服,不服丧。

    (63)亲者属:指儿子与母亲是至亲,不能断绝。

    (64)世父母、叔父母:父亲的昆弟,先父亲而生的为世父,又称伯父;后父亲而生的为叔父。世父的妻子,为世母,又称伯母;叔父的妻子为叔母。

    (65)与尊者一体:指与父一体。即后文所讲的“昆弟一体也”。

    (66)旁尊也,不足以加尊焉,故报之也:胡培翚《攸礼正义》引敖氏云:“昆弟之子本服亦大功,世叔父不以本服服之而报以其为己加隆之服者,以己非正尊,不足以尊加之故也。”意即伯父、叔父不是兄弟的儿子的正尊,不足以使兄弟的儿子用尊崇正尊的礼待己(即为伯、叔服丧)。所以伯、叔为回报他为己服丧亦为他服丧。

    (67)■:通半。

    (68)辟子之私:避通辟。儿子各与自己的父亲亲近,所以叔父、伯父不得不避。(69)东宫……北宫:盖古时有如此名称。以兄弟之间居室为名。

    (70)有余则归之宗,不足则资之宗:有余,指常用之余,不足,指用有不足。盛世佐:“支庶之赢余匮乏皆宗子总揽其大纲,而为之裒益于其间。”意即有余归宗,不足向宗求助。

    (71)以名服:伯母、叔母因为伯父、叔父相婚配而有母名,所以为她服丧服。

    (72)父之所不降:指身为大夫的父亲不因自己尊贵而降低为嫡儿媳的丧礼。是重嫡。

    (73)昆弟:指兄弟。包括在父亲家中的姐妹。

    (74)众子:长子的弟弟,妾生的儿子,在父亲家中的女儿。

    (75)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子:庶子,指嫡妻所生的第二子以下的儿子及妾生的儿子。昆弟两言,因为嫡子有可能为兄,也有可能为弟。

    (76)有適子者,无適孙,孙妇亦如之:周之道,嫡子死,立嫡孙,是嫡孙将承上为祖的继承人。嫡子在,就都为庶孙。孙妇也是这样,嫡妇在,也都是庶孙之妇。

    (77)为人后者,为其父母,报:指做为大宗继承人的人,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丧。

    (78)野人:乡野之人,指未开化的人。

    (79)都邑之士:城都里的人。

    (80)尊者尊统上,卑者尊统下:统上统下是比拟之辞。指由尊祢、尊祖以至祭及始祖之所自出,是天子之尊,比诸侯大夫所统为上,由继祢继祖以及继别子之所自出则大宗之尊比小宗所统为上,故称尊者尊统上,卑者尊统下。尊者,指天子、诸侯。卑者,指大夫、士。上,指远。下,指近。

    (81)收族:指别亲疏,序昭穆。收合族人,使不乖睽。

    (82)从:从其教令。

    (83)妻稚:指年龄不满五十。

    (84)子幼:指年龄在十五岁以下。

    (85)子无大功之亲:大功之亲,指同财的亲属。

    (86)此节讲国君为父、祖服丧。国君一、指始封之君;二、如果是继体之君,也是父或祖有废疾没做国君,或者是父或祖应当做国君而早卒,国君受国于曾祖。上述二种情况下,身为国君而有父或祖之丧。

    (87)妾为女君:妾,指国君的妾。女君,指国君的嫡妻。

    (88)舅姑:妇人称丈夫的父母为舅姑。因舅与父、姑与故有相通之义。取其父老、故旧之意。

    (89)命:加爵服之名。自士至上公,共九等。国君命其丈夫,则后夫人亦命其妻。所以有六命夫,六命妇。

    (90)无受者:指服齐衰三月后脱掉丧服不再换轻服。凡丧都是在葬后用轻服换下重服,称为受。受有承、接的意思。

    (91)寄公为所寓:寄公;失国之君。寓,寄。失国的国君寄居在他国,为所寄居国的国君服丧。

    (92)丈夫、妇人:指同一宗的男子、女子。丈夫,指男子。妇人指已嫁和未嫁的女子。

    (93)宗子之母、妻:宗子,嫡长子,宗法制度,嫡长子承继大宗,称为宗子。宗子有君族之道,所以族人都为他服齐衰三月。宗子的母亲、妻子统族人中的女子,所以族人也为她服丧。

    (94)为旧君、君之母、妻:此句是就曾为仕官、如今退归田里的卿大夫而言。旧君,旧时为官时的君王,在国而称旧君,表明现在自己已不再是臣。古时卿大夫有见小君的礼节,妻子的爵服又由国君的夫人所命,所以不能无服。

    (95)大夫在外,其妻、长子为旧国君:大夫在外,指大夫离本国到他国。旧国君,是就大夫在外而言。

    (96)大夫去,君扫其宗庙:大夫离开本国,国君命大夫的长子打扫他的宗庙,以示望他归守先祀,使他受到感动。

    (97)何大夫之谓乎?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:为什么大夫已离开本国还保有大夫的称谓。这是因为大夫离开国君是由于与国君的主张不同,而君臣恩义未绝,所以称大夫。以道去君,指臣大夫三谏,君不听从待放于郊。未绝,臣待放于郊,冀君觉悟能用自己的主张。国君不绝他的俸禄,以示不让他离去。

    (98)大功布衰裳:功,指人功,用灰锻治。大功,丧服五服之一。大功服,用熟麻布做成,较斩衰(用粗麻布做成左右和下边不缝)、齐(9)衰(用粗麻布做成,缉边缝齐)稍细,小功丧服粗。衰裳布,七升,冠十升。

    (99)长殇、中殇:殇,指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伤。殇有三等制服。中殇从上,其服制相同。

    (100)文缛:缛,犹数。文数,指变除之书。

    (101)不樛绖:不绞带而垂。

    (102)以日易月:生一日,哭一日。殇而无服,哭泣他而已。

    (103)即:就,是去故就新之意。即葛:指三月变服后,换上小功衰及葛绖带,直到九个月丧期结束。

    (104)从:《尔雅》“兄之子,弟之子相谓为从。”即兄、弟之子相互称从。  (105)姪丈夫妇人:指姪男、姪女。称丈夫妇人,为别男女。

    (106)其夫属乎父道者,妻皆母道也。其夫属乎子道者,妻皆妇道也:道,行。妇人弃姓无常秩,嫁于父行则为母行,嫁于子行则为妇行。

    (107)治:理。指父母兄弟夫妇之理。

    (108)先君余尊之所厌:厌,通压。此句是解答“公之庶兄弟为母妻昆弟”大功之义。胡培翚《仪礼正义》:“国君绝期于妾及庶子庶妇皆不为服,故君在则公子厌于父之尊,于昆弟无服,而为母若妻,在五服之外。下礼公子为其母练,冠麻,麻衣,縓缘,为其妻,縓冠,葛绖带麻,衣縓缘是也。君卒,向之公子今为公之庶昆弟,然犹厌于余尊,止服大功而已。”余尊,国君以国为体,人虽亡,国犹存,所以有余尊厌降。

    (109)妇人子:指女子。不称女子,是因她已出嫁。

    (110)君之党:指国君的亲族。

    (111)不得祢:不能立祢庙以祭祀自己的父亲。

    (112)繐衰裳,牡麻绖,既葬除之者:这句是讲诸侯的臣下为天子服丧。天子死后七个月下葬,已经下葬就除去丧服。繐衰裳,用繐布做衰裳。繐,布细而数。繐衰用四升半,冠用八升,绖带与大功相同。

    (113)澡麻带绖,五月者:澡,去掉麻皮连同麻根的污垢。把麻濯治使其洁白。腰带,头绖也用澡麻做成。五月,指服丧五个月后就除掉丧服,不再更换。

    (114)从上:比本服降一等。

    (115)从下:比本服降二等。

    (116)从祖祖父母:父亲的伯父母、叔父母。从(òng),堂房亲属。

    (117)从母:母亲的姐妹,称为姨母。

    (118)娣、姒妇:兄弟的妻子间的相互称呼。兄妻称弟妻为娣,弟妻称兄妻为姒。

    (119)君母:父亲的嫡妻。

    (120)从母:父亲嫡妻的姐妹。

    (121)不在:指或出门在外,或死。

    (122)君子子:大夫及诸侯的嫡妻的儿子。

    (123)缌(s9)麻:五种丧服中最轻的一种,服期三月。缌,细麻布。

    (124)抽:去。

    (125)事:治。

    (126)贵臣、贵妾:贵臣指公、士大夫的家相、邑宰;贵妾,即姪娣。姪是妻子的兄长的女儿,娣是妻子的妹妹随妻子嫁过来做妾。

    (127)公子为其母:指国君的妾所生的子为生母。

    (128)练冠:练为湅缯(li4n 5ng),即把丝帛煮制得柔软洁白。练冠,即用练熟的布为冠。

    (129)麻:指缌麻的头绖、腰带。

    (130)麻衣縓缘:麻衣,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,相连之衣。縓,浅绛色。缘,饰边。

    (131)君之所不服:指国君不为妾和庶妇服丧。

    (132)君之所为服:指国君为夫人和嫡妇服丧。

    (133)昆弟:指族亲。

    (134)兄弟:指昆弟,即族亲。

    (135)兄弟皆在他邦,加一等:指行仕出游,或者辟仇出到他邦。在本服之上提高一等。

    (136)不及知父母:父母早卒,孩尚小,没有得及知道父母。

    (137)袒免:袒衣免冠。露出左臂曰袒,去冠括发曰免。丧礼,凡五服之外的远亲,没有丧服之制,唯袒衣免冠,以示哀思。

    (138)朋友、麻:朋友虽不是亲属,但有同道恩谊,所以相互服吊服。麻,用澡麻为首绖、腰带。

    (139)亲:指在五属之内的人。

    (140)算:数。

    (141)当室:做为父亲的继承人,承担家事,做为家的主人。

    (142)锡衰:用细麻所制的丧服。锡,滑易,治其麻使滑易。

    (143)凡衰:衰,指丧服的上衣。凡,指五种丧服。

    (144)外削幅:削,割削,剪裁。外削幅,即剪裁布的边幅向外。

    (145)袧(kōu):丧服下裳幅两侧的褶裥。袧,指辟两侧,空中央。

    (146)齐:缝衣边。

    (147)负:丧服背上的一块方布。上端缝在领上,下端垂放,因在背上,所以称为负。

    (148)适:丧服的领子。

    (149)博:广,宽。

    (150)衰:缀于丧服前当心的布。表示哀戚于心。

    (151)衽(r8n):衣的两旁掩裳际处。

    (152)袂(m8i):衣袖。

    (153)属幅:属,连,连幅不裁。属幅,整幅二尺二寸,不裁去其边。取其与衣长宽都是二尺二寸,正方。

    (154)受冠七升:指用七升布为既葬后受冠的布。

    【译文】

    丧服:把粗麻布斩裁做成上衰下裳,用粗麻做成麻带,用黑色竹子做成孝杖,用黑麻编成绞带。用六升布做丧冠,用枲麻做冠带,用菅草编成草鞋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斩是什么?是丧服不缝边。苴绖,是用结籽的麻做成的麻带,系在头上的麻带的长短为九寸。麻根放在左耳上边,从额前绕到项后,再回到左耳上边,把麻尾与麻根相接,麻根搭在麻尾上,根朝外。把斩衰的头带裁去五分之一就是斩衰的腰带。齐衰的头带和斩衰的腰带长短相同。把齐衰的头带裁去五分之一就是齐衰的腰带。大功的头带和齐衰的腰带长短相同,把大功的头带裁去五分之一就是大功的腰带。小功的头带与大功的腰带的长短相同。把小功的头带裁去五分之一就是小功的腰带。缌麻的头带和小功的腰带长短相同,把缌麻的头带裁去五分之一就是缌麻的腰带。父亲去世,用竹子做孝杖,母亲去世,用桐木做孝杖。孝杖的高度与孝者胸部平齐,都是根部在下。孝杖是什么?是爵位。没有爵位而拿孝杖的是什么人?是假借孝杖尊其为丧主。不是丧主而拿着孝杖的是什么人?是为扶持病体。孩童为什么不用孝杖?孩童不会因丧事累病。妇人为什么不用孝杖?也因为妇人不会因丧事累病。绞带就是绳带。丧冠用一条绳子作系冠的带子,从前额绕到项后相交,再到耳旁,最后结在颐下。丧冠的褶皱缝在右边。丧冠用六升布做成,冠的前后两头在冠带下,向外反折缝在冠带上,六升布是把麻用水洗濯没有加灰染制,然后织成的。衰服是三升布制成。菅屦是用菅草编的草鞋,编完后把余头向外结。孝子居住在倚庐,睡草苫,枕土块,昼夜哭泣没有定时,喝粥,早晨一溢米,晚上一溢米。睡觉不脱绖带。已经举行过虞祭礼,把旧庐改建,向西开窗,翦夫窗旁两厢屏的余草,把前梁用柱子支撑,睡觉可以有席子,吃粗米饭,喝水,早晨哭一次,晚上哭一次,就可以了。十三日举行练祭后,住在垩室,开始吃菜、果,吃素食,哭泣没有定时。为父亲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为父亲服斩衰?因为父亲是家中至尊的人。诸侯为天子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天子是天下至尊的人。为国君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国君是国中至尊的人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三年呢?因为嫡长子是承继在上的先祖的正体,又将把宗庙主的重任传给他。庶子不可以为自己的嫡长子服斩衰三年,因为庶子的嫡长子不继承祖父。做为大宗的继承人为被继承的人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三年呢?接受祭祀宗庙重任的的人,必须为授己重任的人服斩衰。什么样的人才可以做为他的继承人呢?同一大宗的就可以做他的继承人。什么样的人可以做某人的继承人?某人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及妾所生的子。做为某人的继承人,为某人的祖父母、妻子、妻子的父母、兄弟、兄弟的子,做为某人的继承人,为这些人服丧,如同某人的亲子一样。妻子为丈夫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丈夫是妻子至尊的人。妾为夫君服斩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夫君是妾至尊的人。在家未嫁的女子为父亲服斩衰,用布把头发束起,用竹制的簪子插在头上,麻发合结的丧髻露出。服斩衰三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束发的布六升。束发露出发髻后垂下的布长是六寸。丧礼竹制的簪子长一尺,吉礼的簪子是一尺二寸。女子已出嫁,被夫家休回父亲家的,为父亲服斩衰三年。公卿、大夫的家臣,为他们的主人服丧,带是布带,鞋是绳子编结的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除公卿、大夫的家相、邑宰贵臣外,其余的都是众家臣。

    君是指有封地的人。众家臣拿着孝杖,不是早晚都到哭泣的位置上哭泣。近臣,君穿什么样的丧服就随着穿什么样的。绳屦是用绳编结的鞋。

    齐衰,用粗布制成上衣和下裳,缝衣边。用牡麻做头绖和腰带。丧冠用七升布做系冠的带子。垂下做冠缨。用桐木做孝杖。布带,粗草鞋。服丧三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齐是什么?指丧服缝边。牡麻是不结子的麻。牡麻头绖,麻根放在右边,搭在麻尾上。丧冠用粗加人工的布制成。粗屦是用藨蒯草编成的鞋。父亲去世后,母亲又去世,为母亲服齐衰三年。为继母服丧如同为生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继母服丧为什么如同为生母?继母和父亲婚配,和亲生母亲相同,所以孝子不敢两样对待。为慈母服丧如同为生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慈母是什么人?旧传说:失去儿子的妾,妾的儿子失去母亲,父亲命令妾说:“你把他做为儿子。”命令儿子说:“你把她做为母亲。”如果是这样,那么活着时就要供养她,终她的一生都如同生母般待她,死去就为她服丧三年如同为生母,这是尊重父亲的命令。嫡母为自己的长子服齐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嫡母为长子服丧三年?父亲不因自己是父亲降低对承继祖祢正体的长子的丧服,母亲也不敢降低。用粗布制作齐衰衣裳,缝衣边。用牡麻做头和腰的麻带。丧冠用布做冠缨,用桐木做孝杖,布带,草鞋,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有人问:“戴什么冠?”回答说:“齐衰、大功,戴的冠和它的丧服的上衣的升数相应。缌麻、小功,戴的丧冠和它的丧服的上衣升数相应。布带的边饰,齐衰以下的要看它的丧冠的升数。”父亲在世,为去世的母亲服齐衰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?儿子屈于父亲的至尊。至尊的父亲在世,儿子不敢伸张自己对母亲的尊爱。父亲必须三年后才可娶妻,通达儿子痛伤失母的心情。为妻子服齐衰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妻子服齐衰为什么一年?妻子是最亲近的人。被休弃的妻子的儿子在父亲去世后,遇母丧,为母服齐衰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被休弃的妻子的儿子为母亲服齐衰一年,就不为外祖父母服丧。传说:断绝宗族关系不服丧服,母亲和儿子是至亲相连。被休弃的妻子的儿子做为父亲的继承人,就不为被休弃的母亲服丧服。《传》说:和至尊的人为一体,不敢为自己被休逐的母亲服丧。

    父亲去世后,继母改嫁,跟从她的,要为她服齐衰一期,报答她的抚育之恩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?敬重她始终抚育自己。不用孝杖,穿麻鞋,为祖父母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?因为祖父母是最尊贵的人。为伯父、伯母、叔父、叔母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传说:为什么为伯父、叔父服丧一年?因为他们与尊贵的父亲是一体的。可是为什么为兄弟的儿子也服丧一年呢?因为自己是旁系尊贵的人,不足以以尊贵加于己,所以为兄弟的儿子服丧一年,是报答他为自己服丧。父子是一体的,夫妻是一体的,昆弟是一体的,所以父尊如首,子卑如足,夫妻是两半相合,兄弟四体相连。所以兄弟的情义不分彼此,然而要分彼此,是为避儿子对父亲的亲情。儿子对父亲没有亲情,就不成为儿子。所以有东宫、有西宫、有南宫、有北宫,分开居住而有共同的财产,各宫用度有余就交予宗子,用度不足请宗子资助。为什么为伯母、叔母也要服丧一年?因为她与伯父、叔父婚配而有母名,所以为她服丧服。大夫的嫡子为妻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父亲不敢因自己尊贵降低对嫡媳的丧服,儿子也不敢降。为什么不用孝杖?父亲在世,为妻子服丧就不用孝杖。为兄弟,为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,为兄弟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为回报他。大夫的庶子为作为嫡长子的兄和弟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父亲不敢因己之尊而降低对承继主体的嫡长子的丧服,庶子也不敢降。为嫡孙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祖不敢因自己之尊降低对嫡孙的丧服。有嫡子在世,不立嫡孙,孙媳妇也是如此。做为大宗继承人的人为自己的生身父母服丧,回报他们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不能两次服斩衰。为什么不能两次服斩衰呢?在大宗主持祭礼宗庙重任的人,在他的小宗要降低丧服。“做为别人的继承人”,谁的继承人?是大宗的继承人。什么叫大宗的继承人?大宗是宗族的至尊正统。禽兽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。乡曲之人说:“父母算什么呢?”而城都里的人都知道尊崇父亲。大夫及学士都知道尊崇祖父。诸侯,尊崇到他的太祖。天子尊崇到他始祖的渊源。尊贵的人尊崇宗统往上推及久远;卑微的人尊崇宗统往下推到近前。大宗是至尊正统。大宗是收合族人,别亲疏、序昭穆的,不可以断绝。所以族人让不是嫡子的人做大宗的继承。嫡子不能做大宗的继承人。女子已经嫁人的为她的父母、兄弟中做为父亲继承人的,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为父亲服丧一年呢?因为妇人不能两次服斩衰。

    妇人为什么不能两次服斩衰?因为妇人有三从之义,没有自专自用的道理,所以,没出嫁时听从父亲的,已经出嫁听从丈夫的,丈夫死了听从儿子的。所以,父亲是儿子的上天,丈夫是妻子的上天。妇人不能二次服斩衰,如同说不能有二个天。妇人不能有二个尊长。为兄弟中做父亲继承人的人服丧,为什么也一期呢?妇人虽然出嫁在外,必须有归属的宗,叫做小宗,因此服丧一年。为和自己共同生活过的继父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传说:丈夫死去,妻子年轻,孩子年幼,又没有同财的亲人收养,孩子随着母亲嫁人,所嫁的人也没有同财的亲属;所嫁的人用他的钱财为孩子建筑宫室、宗庙,每年按时让他祭祀父祖。妻子不敢参与祭祀。像这样就是做继父的道理了。共同生活就要服齐衰一期,分开生活就服齐衰三月。一定是曾经共同生活,然后分开生活,才能分开生活;没有共同生活过,就不算是分开生活。为丈夫的国君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随从丈夫而服丧。为姑母、姐妹、女儿已经嫁人而没有祭主的人服丧,姑母、姐妹回报服丧一年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无主是说她没有祭祀的主人。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

    因为她没有祭祀主的缘故。为国君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长子、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随丈夫服丧。父亲、母亲、长子、国君服斩衰。国君的妻子是小君。父亲去世,然后做为祖父继承人的人服斩衰。国君的妾为国君的嫡妻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妾事奉嫡妻和妇人事奉公婆相同。

    妇人为公婆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随从丈夫服丧。为丈夫的兄弟的子女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为回报他。诸侯的妾,大夫的妾为自己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妾不能和国君同为一体,所以妾可以为自己的儿子服完丧服。女子为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不敢降低对自己祖父母的丧服。大夫的儿子为伯父母、叔父母、子、兄弟、兄弟的儿子、姑、姐妹、女子没有祭祀主的,为大夫命妇的人,只有子女不回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大夫,是指做大夫的那个男子。命妇,是那个做为大夫妻子的女人。无主,是指命妇没有祭祀的主人。为什么说“只有子女不回报”呢?女子已嫁人为自己的父母服丧一年,所以说不回报。其余的都回报。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父亲不降低丧服,儿子也不敢降低。大夫为什么不降低对命服的丧服呢?丈夫在朝中尊贵,妻子在家中尊贵。大夫为祖父母、嫡孙为土的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大夫不敢降低对祖与嫡的丧服。诸侯的妾,以及士的妾为她们的父母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丧一年呢?妾不能和夫君同体,所以能够为她们的父母服完丧期。

    用粗布制成上衣、下裳,缝衣边。头上和腰上用牡麻做麻带,三个月后脱掉不再换轻服,这是失国之君为所寄居国的国君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寄公是什么人呢?是失去国土的国君。为什么为所寄居国的国君服齐衰三月呢?这是说和庶民相同。同族中的男女为宗子、宗子的母亲、妻子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是尊重祖先。尊重祖先所以敬重宗子。敬重宗子是尊重祖先的准则。宗子的母亲在世,就不为宗子的妻子服丧。

    为旧时的国君、国君的母亲和妻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旧时的国君,说的是谁呢?是指年老、废疾不再为官的人。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是说和庶民相同。国君的母亲、妻子是小君,服丧三月。

    庶民为国君;大夫离开本国到他国,他的妻子、长子为旧时的国君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对大夫的妻子说,她与庶民相同。

    对长子来说,他没有离开本国。

    为不共同生活的继父,为曾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小功,是为兄弟服的丧服。不敢用为兄弟服的丧服为至尊的人服丧。

    大夫为宗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大夫不敢降低对宗子的丧服。

    为过去的国君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大夫为过去的国君,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大夫离开国君,在郊待放,国君让他的长子打扫他的宗庙,所以大夫为国君服齐衰三月,是自认与庶民相同。为什么还称他为大夫呢?是说他因与国君的主张不同而离开国君,还没有断绝俸禄。

    为是士的曾祖父母,如同众人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?大夫不敢降低对自己的曾祖的丧服。

    已经嫁给大夫的女子,没有出嫁的女子为曾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出嫁的,是嫁给大夫。没有出嫁的,是已成人而没有出嫁。为什么服齐衰三月?不敢降低对自己的曾祖的丧服。

    大功,用粗略加工的布制作上衣和下裳。头绖和腰带是牡麻做的麻带。直到丧事结束只此一服,不换丧服。为未成年而死的儿子、女儿服长殇、中殇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因为他们没有成年。为什么不更换丧服呢?成年人去世,仪制繁多,未成年人去世,仪制简单,所以,未成年的死者的丧事的麻绖不绞带而垂下,由于没有成人。年龄十九至十六为长殇,十五至十二为中殇,十一至八为下殇,不满八岁以下的都是无服之殇。无服之殇,用一日的哭泣代替活着时一月的时间。用一日代替一月的殇,哀伤而没有丧服。所以儿子出生三个月,父亲就给他取名,如果死了就哭他;没有取名就死了就不哭。为叔父的长殇、中殇,姑、姐妹的长殇、中殇,兄弟的长殇、中殇,丈夫的兄弟的儿子、女儿的长殇、中殇,嫡孙的长殇、中殇,大夫的庶子力他的嫡兄弟的长殇、中殇,诸侯为他的嫡子的长殇、中殇,大夫为他的嫡子的长殇、中殇。如果是长殇,都是九个月,头绖有系带;是中殇,七个月,头绖没有系带。

    大功,用粗略加工的布做上衣和下裳,用牡麻做头绖缨带,布带,三个月后改换丧服,换上小功服的上衣。葛布做的绖、带,九个月后丧期结束脱掉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大功丧服的布是九升。小功丧服的布是十一升。为已嫁人的姑母、姐妹、女儿服丧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因为出嫁了。为伯父、叔父的儿子;做为本宗叔、伯的继承人的人为他的兄弟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做为别人的继承人降低自己兄弟的丧服。

    为庶子,为嫡子的妻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不降低嫡系的丧服。已嫁人的女子为众兄弟,为侄子、侄女,这是回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,姪是什么人呢?称我姑母的,我称他(她)为姪。为丈夫的祖父母、伯父母、叔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随从丈夫服丧。为丈夫的兄弟为什么没有丧服呢?丈夫属于父辈,妻子都属于母辈;丈夫属于儿子辈,妻子都属于媳妇辈。称弟弟的妻子为“媳妇”,是“嫂子”也可称为母亲吗?所以,名分是人伦道理中最重要的,可以不慎重吗?

    大夫为做为士的伯父母、叔父母、儿子、兄弟、兄弟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尊卑不同,大夫尊于士。尊卑相同,同为大夫,就可以服本亲服丧。

    国君的异国兄弟,大夫的妾所生的儿子为母亲、妻子、兄弟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被先君余留的尊严所压抑,不能超过大功。大夫的庶子随着大夫降低丧服。父亲不敢降低的,儿子也不敢降低。

    都为自己的伯父、叔父的儿子做大夫的;为丈夫的兄弟的已嫁人的女儿;大夫的妾为国君的庶子;女子已经出嫁,没有出嫁的,为伯父母、叔父母、姑母、姐妹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已出嫁是她嫁给了大夫。没有出嫁,是已成人没有出嫁。

    为什么服大功呢?妾为国君的亲族服丧,可以和国君的夫人相同。下面说为伯父母、叔父母,姑母、姐妹,是说妾自己为个人的亲属服丧。

    大夫,大夫的妻子、大夫的儿子、国君的兄弟为嫁给大夫的姑母,姐妹,女儿;国君为嫁给国君的姑母、姐妹、女儿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大功呢?尊卑相同。尊卑相同就能够服自己本亲的丧服。诸侯的儿子称公子,公子不能立祢庙祭祀亡父。公子的儿子称公孙,公孙不能立祖庙祭祀诸侯。这是自身卑微,有别于尊贵者。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,就世世尊这个人为祖,立祖庙祭祀他,不祭祀公子为太祖,这是自身尊贵的人有别于卑微的人。由于这个缘故,开始被封为君的人不把父亲、伯父、叔父、兄弟做为臣下,始封君的儿子不把伯父、叔父做为臣下,而把兄弟做为臣下,始封君的孙子把伯父、叔父、兄弟都做为臣下。所以,国君为之服丧的,儿子也不敢不服;国君不为之服丧的,儿子也不敢服。

    用细疏的麻布制作上衣和下裳,头绖、腰带是牡麻做的,下葬后就除掉丧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细疏麻布的丧服呢?是用小功的繐布做的。

    诸侯的大夫为天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繐衰呢?诸侯的大夫按时被天子接见。

    小功,用熟麻布制作上衣和下裳。用洗涤、漂白过的麻做带和绖。

    服丧五个月,叔父的下殇,嫡孙的下殇,兄弟的下殇,大夫庶子为嫡兄弟的下殇,为姑母、姐妹、女儿的下殇,做为别人继承人的人为他的兄弟、伯父、叔父的儿子的下殇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有人问“为什么没见中殇?”大功的殇,中殇比本应服的丧服降一等;小功的殇,中殇比本应服的丧服降二等。

    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;兄弟的儿子、女儿,丈夫的兄弟的儿子、女儿的下殇;为姪男、姪女,庶孙男女的长殇;大夫、诸侯的兄弟,大夫的儿子,为他的兄弟、庶子、姑母、姐妹、女儿的长殇;大夫的妾为庶子的长殇。

    小功,用熟麻布制做上衣和下裳,用牡麻做头绖和腰带。三个月后换上用葛布做的头绖、腰带,服完五个月的丧期。为堂曾祖父母、堂祖父母,这是回报。为堂祖兄弟,堂姐妹,孙女已经嫁人的,做为别人的继承人的人为他的已经嫁人的姐妹,为外祖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至尊的母亲而为外祖父母提高丧服的等级。

    姐妹的儿子、女儿为姨母回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母亲的名分而提高丧服的等级。

    为女系的亲属服丧都是缌麻。

    妇人和丈夫的姑母、姐妹、丈夫的兄弟的媳妇之间,互相回报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兄、弟的妻子娣妇、姒妇,以姒妇为长。为什么服小功呢?因为在居室中相互交往,而产生出小功的亲情。大夫、大夫的儿子,诸侯的兄弟为堂兄弟、庶孙,姑母、姐妹、女儿嫁给士的;大夫的妾为大夫的庶子、女儿嫁给士的;庶子的媳妇;妾的儿子为父亲嫡妻的父母、姨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小功呢?父亲的嫡妻在就不敢不随从服丧,父亲的嫡妻不在,就不服丧。

    大夫和诸侯的嫡妻所生的儿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君子子是嫡妻的儿子。为什么为庶母服小功呢?

    因她慈爱自己而提高丧服等级。

    缌麻,服丧三个月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缌是十五升去掉一半,捶治麻丝,不捶治织成的麻布,叫做缌。为族曾祖父母,族祖父母,族伯父、母、叔父、母、同高祖的兄弟;为庶孙的妻子,为庶孙的中殇:从祖的姑母、姐妹已经嫁人的,相互回报;从祖父、从祖的兄弟的长殇;为外孙;从父兄弟的儿子的下殇,丈夫的叔父的中殇、下殇;为姨母的长殇,回报。

    庶子做为父亲的继承人,为自己的母亲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传说:庶子做为父亲的继承人与至尊的父亲为一体,不敢为做为父亲的妾的母亲服本服。可是为什么服缌麻呢?是缘由先人在世时哀伤臣仆死在家中的,为他服缌麻三个月,不举行祭礼,因此做父亲继承人的庶子为自己的母亲服缌麻。

    士人为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因为母亲的名分而为她服丧。大夫以上的人,为庶母没有丧服。

    为贵臣、贵妾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因为他(她)尊贵。为乳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因她用乳汁喂养自己,有母亲的名分。

    为从祖的兄弟的儿子,为曾孙,为父亲的姑母,为姨母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因为有兄弟的名分。为外甥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外甥是什么人?称呼我舅父的,我称他为外甥。

    为什么服缌麻呢?是回报他。

    为女婿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是回报他。

    为妻子的父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随从妻子服丧。为姑母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这是回报他。

    为舅父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随从母亲服丧。

    为舅父的儿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随从母亲服丧。

    为丈夫的姑母、姐妹的长殇;为丈夫的诸祖父母,这是回报。妾的儿子为父亲嫡妻的兄弟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随从父亲的嫡妻服丧。

    为伯叔父的儿子的长殇,兄弟的孙子的长殇。为丈夫的堂兄弟的妻子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为什么服缌麻呢?因为娣姒相互交往,而产生出亲情,故服缌麻。长殇、中殇降一等。下殇降二等。齐衰的中殇比本服降一等,大功的中殇比本服降二等。

    [记]国君的妾所生的儿子为他的生母,带用练熟的布做成的丧冠,缌麻的头绖、腰带,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连的深衣,浅绛色的边饰。

    为自己的妻子服丧,戴浅绛色的丧冠、葛布做的绖、带,用十五升小功布做的衣裳相连的深衣,浅降色的边饰。二者都是下葬以后就去掉丧服。《传》说:为什么不在五种丧服里面呢?国君不为之服丧的,儿子也不敢为之服丧。国君为之服丧的,儿子也不敢不为之服丧。

    大夫、国君的族亲,大夫的儿子,对兄弟降一等丧服。作为大宗继承人的人,对族亲降一等丧服,这是回报。对被继承的大宗的族亲的儿子服丧,如同为被继承人的儿子一样。

    兄弟都在他邦,提高一等丧服。父母早年去世,和兄弟共同生活,兄或弟去世,提高一等丧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怎样才能亦为兄弟?《传》说:小功、缌麻和无丧服的“兄弟”,提高一等丧服。

    朋友都在他邦,(朋友)家中有丧事,应代他做主人,该袒臂时袒臂,用冕代替丧冠。朋友归来就停止代替。

    为朋友服丧,服吊服,加上澡麻做的首绖、腰带。

    公、士大夫为兄弟服丧,室老随公、士大夫服丧,降一等丧服。

    丈夫为他的兄弟服丧,妻子降一等丧服。

    做为别人继承人的庶子,对自己的外祖父母、姨母、舅父,没有丧服。不是继承人的,同众人一样。

    宗子是孤儿,又未成年,去世后族人为他服大功丧服或小功丧服,都是三个月。五服之内的亲属,服丧的月数和众人一样。

    棺物毁败,改葬棺墓,取缌麻。

    童子,只有做为父亲的继承人,才服缌服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不作为继承人,不服缌服。

    凡是妾为自己的兄弟服丧,和众人一样。

    命妇去世,大夫吊丧,穿锡衰。大夫去世,命妇吊丧,也穿锡衰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锡是什么呢?是用锡洗治滑易的麻布。锡是十五升去掉一半的布,不捶治、洗涤麻丝,织成布后再洗涤使之滑易的布,叫做锡。已经嫁人的女子,为她的父母;媳妇为公婆;丧事的簪子有簪头,插在丧髻上。哭毕,女子把簪子折去簪头,用丝绢束起头发。

    《传》说:簪子有簪头的,是丧事的簪子有簪头。丧事的簪子是用栉木做的。折掉簪子的簪头,是折掉吉事的簪子的簪头。吉事的簪子是象骨做的。为什么说女子折掉簪子的簪头而不说是妇人?终守女儿孝道,不忘父母恩情。

    国君的妾为国君的嫡妻,国君的长子,丧事的簪子有簪头,用布束起头发。

    凡是丧服的上衣,布边向外缝。丧服的下裳,布边向里缝。每边有三个褶裥,如果缝缉衣边,下裳向里缝,上衰向外缝。负比适宽出一寸。适,宽四寸,从上衰肩旁出来。衰,长六寸,宽四寸。上衣的腰带以下的部分长一尺。遮掩下裳裳边的衣襟长二尺五寸。衣袖和衣边缝合。衣袖从肩上到腋下宽二尺二寸。袖口一尺二寸。

    斩衰的布三升或三升半,丧冠六升。用斩衰的丧冠的布制作改换后的轻丧丧服的布,轻丧丧冠的布七升。

    齐衰的布四升,丧冠七升。用齐衰的丧冠的布制做改换轻丧丧服的布,轻丧丧冠的布八升。

    繐衰四升半布,丧冠八升布。

    大功八升或九升布。小功十升或十一升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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