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客曰。为祀神杀生。固知不可矣。为养亲杀生。不知亦有罪否。
答曰。殆有甚焉。礼有云。善则归亲。过则归己。人子之道也。己则不杀。独为养亲而杀。是归过于亲矣。于心忍乎。或不得已。用三净肉(不见杀。不闻杀。不为己杀)及自死肉奉之。是或两全之道也。
译文
问:现在知道为了祭祀神明而杀生是不可以的,那么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,不知道是否有罪过?
答:罪过更大。礼记上说:‘好的都要给双亲,坏的都要给自己,这是为人子女的规矩。’我们自己不杀生,却单为了奉养双亲而杀生,这是把罪过都给双亲了,于心何忍呢。如果不得已的话,就用三净肉(不亲见畜生被杀,不听闻畜生被杀时之哀号,不特别为自己杀)或畜生自然死亡之肉,来奉养双亲,或者是两全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