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原文>
陈重同舍郎有告归宁者,误持邻舍郎裤去。主疑重所取,重不自申说,市裤以还。
<译文>
陈重同宿舍有人回家去,误拿了邻宿舍人的一条裤子。主人怀疑是陈重所拿,陈重也不申辨,买了一条裤子还他。
正文 七、诬裤类别:子部
作者:(元)吴亮 书名:忍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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