鶴林玉露卷之一 甲編 因谗赐金

类别:子部 作者:(宋)罗大经 书名:鹤林玉露

    张魏公贬零陵,有书数笈自随,谗者谓其中皆与蜀士往来谋据西蜀之书。 【 皆与蜀士往来谋据西蜀之书 「西」,原作「四」,形近而误,据稗海本改。】 高宗命遣人尽录以来。 【 高宗命遣人尽录以来 「遣人」,原作「遣之」,义不甚通,据稗海本改。】 临轩发视,乃皆书册,虽有尺牍,率皆忧国爱君之语。此外唯葛裘布衾,类多垢敝。上恻然曰:「张浚一贫如此哉!」乃遣使驰赐金三百两。秦桧令宣言于外,谓赐浚死。门生从者闻之,垂泣告公。公曰:「浚罪固当死,若果如所传,朝服拜命,就戮以谢国家可也,何以泣为?」问使者为谁,曰:「殿帅杨存中之子也。」公曰:「吾生矣。存中吾故部曲,朝廷诚欲诛浚,必不遣其子来。」已而使者拜于马前,乃获赐金之命。公之在秦也,开幕延贤,铸铜为印,形迹似稍专,故有以来谗者之口。然反因此得以自明,又赖赐金以自活,天果不佑忠贤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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