鶴林玉露卷之五 甲編 秦誓

类别:子部 作者:(宋)罗大经 书名:鹤林玉露

    康节邵子云:「夫子定书,以秦誓缀周、鲁之后,知周之必为秦也。」前辈颇不然其说。余尝思之,亦自有理。盖说者皆谓取穆公悔过一念,故特录其书。然作誓之后,彭衙、令狐、汾曲之师, 」,误。 【案,左传鲁文公元年记作「衙」。】 贪忿愈甚,乌在其为真悔过!【? 彭衙令狐汾曲之师 「衙」,诸本作「 乌在其为真悔过 「真」,原误作「其」,据诸本改。】 夫子奚取焉?况二百余年,千八百国之诸侯,岂无一君之贤、一言之几于道,奚独于西戎之君有取哉?盖当是时,周已不可为,而列国又皆不自振,惟秦骎骎始大。夫子知周之亡也,诸侯必折而入于秦,故定书之末,特收此篇,以微见其意。或曰,圣贤言理不言数,若尔,则夫子亦言数乎?曰,此非数也,势也。夫子尝曰:「如有用我者,吾其为东周乎?」乎者,疑词也,谓吾道若获用,则西周之美可寻,不止乎东周而遂已也。此正欲以理而回其势也。及历聘无逢,自卫反鲁,则道不获行,而势之所趋,有不可挽者矣,安得不悯然寓意于定书之末乎!考秦之强,实自穆公始,秦以割地毙列国,非特战国时为然,在春秋时已然矣。左氏传曰:「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。」 【 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 「河外」,原作「河内」,误。案,左传鲁僖公十五年记作「河外」。据改。】 又曰:「秦始征晋河东,置官司马。」此皆薪不尽、火不灭之兆也。周亡而秦兴,已粲然在目中矣,孰谓夫子而不知乎!且非特定书为然也,其删诗亦然。十五国风,莫非中国之诗也,吴楚流而入于夷狄,则削而不录。秦与吴楚等也,独存其诗。今观列国之风,大抵流荡昏淫,有日趋于亡之势,惟秦始有车马礼乐,其诗奋厉猛起,已有招八州毕六王之气象,夫子存而不删,岂无意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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