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元城贬梅州,章惇辈必欲杀之。郡有土豪,凶人也。以赀得官, 【 以赀得官 「赀」,原误作「此」,据诸本改。】 往来京师,见章惇,自言能杀元城。惇大喜,即除本路转运判官。其人驱车速还。 【 其人驱车速还 「速」,明活字本作「远」。】 及境,郡守遣人告元城。元城略处置后事,与客笑谈饮酒以待之。至夜半,忽闻钟声,问之,则其人已呕血死矣。 【 其人已呕血死矣 「已」,诸本作「忽」。】 秦桧晚年,尝一夕秉烛独入小阁,治文书至夜半。 【 至夜半 「半」,诸本作「分」。】 盖欲尽杀张德远、胡邦衡诸君子凡十一人。区处既定,只俟明早奏行之。四更忽得疾,数日而卒。桧父尝为静江府古县令,守帅胡舜陟欲为桧父立祠于县,以为逢迎计。县令高登,刚正士也,坚不奉命。舜陟大怒,文致其罪, 【 文致其罪 「文」,诸本作「交」。】 送狱锻炼,备极惨毒,登几不能堪。未数日,舜陟忽殂,登乃获免。近时大理评事胡梦昱,以直言贬象郡,过桂林,帅钱宏祖欲害之。未及有所施行,亦暴亡。呜呼!谓天不佑忠贤,可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