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文 时法制

类别:子部 作者:(宋)蔡襄 书名:荔枝谱

    紅鹽(去聲)之法:民間以鹽梅滷浸佛桑花為紅漿,投荔枝漬之,曝乾色紅而甘酸,可三四年不蟲(去聲)。修貢與商人皆便之,然絶無正味。白曬者,正爾烈日乾之,以核堅為止。畜之甕中密封百日,謂之出汗。去(去聲)汗耐乆,不然踰歳壊矣。福州舊貢紅鹽、蜜煎二種。慶厯初,太官問歳進之狀,知州事沈邈以道“逺不可致,減紅鹽之數而増白曬”者,兼令漳、泉二郡亦均貢焉。蜜煎:剥生荔枝,笮去其漿,然後蜜煮之。予前知福州,用曬及半乾者為煎,色黄白而味美可愛,其費荔枝減常歳十之六七。然修貢者皆取於民,後之主吏利其多取以責賂,曬煎之法不行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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