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錄一 劉師培楊子法言 重黎卷第十

类别:子部 作者:(西汉)杨雄 书名:法言义疏

    羲近重,和近黎。

    案:書堯典疏引此文,申之曰:“是羲承重,而和承黎矣。”

    蓋哉!蓋哉!應難未几也。

    李注:“再言‘蓋哉'者,應難以事,未有近其理哉。”案:事類賦注一、御覽二引無“應難”二字。北史信都芳傳載芳四術周髀宗自序云(一):“漢成帝時,學者問蓋天。楊雄曰:‘未几也。'問渾天。曰:‘几乎!'言蓋差而渾密也。”亦無“應難”二字,當系衍文。(注云“應難以事”,蓋謂楊子難蓋天八事。)(一)“宗”字原本訛作“周”,据北史本傳改。

    至蠡策种而遁,肥矣。

    案:“肥”即易下經“肥遯”之“肥”,肥与蜚同。

    六國蚩蚩,為嬴弱姬。

    案:后漢書袁紹傳載沮授引此文,注云:“方言:‘蚩,悖也。'”

    守失其微。(音義云:“本或作‘徽'。”)案:作“徽”是也。嘉佑本亦作“徽”,爾雅釋詁:“徽,善也。”守失其徽,猶言傷其美。

    天胙光德,而隕明忒。

    李注:“天之所福,光顯有德。而令隕之者,明乎秦、楚忒惡之所致。”案:嘉佑本注文“令”作“今”。

    故天之胙,為神明主。

    案:文選王融曲水詩序注引作“故天因而瑞之”,王命論注引作“故天因而胙之”,又引“天因胙之”,是古本當有“因而”二字,今本挩。

    胎籍三正。

    案:此語蓋本書甘誓“怠棄三正”。胎、怠同聲假用。

    越与(音義云:“俗本作‘興'。”世德堂本亦作“興”,從宋﹑吳本。)亢眉,終無橈辭,可謂伎矣。

    李注:“有才伎也。”案:伎眾亢眉及無橈言,与曲對文。疑与史記項羽傳“枝梧”義同。庄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彪云:“枝,柱也。”是其誼。李說非。

    自令之間而不違。

    案:“自令之間”,猶云獨善其間。

    不能移。

    案:學林二引“不”上有“項”字。

    劘虎牙矣。

    案:史容山谷詩外集注六引“劘”作“摩”。

    張辟疆之覺平、勃。

    案:學林八引音義:“辟,必益切;又蒲必切。”今本音義挩下四字。(學林二又云:“觀辟疆啟陳平之語,殆非十二齡所能言,當從漢書作‘十五'也。”)

    始六之詔。(音義云:“天复本作‘始元之初'。”)案:嘉佑本“六”下有“世”字,是也。始六世者,謂高帝至武帝計六君。(李刻据盧校本無“世”字,与宋、吳本同。)

    事得其宜之謂義。

    案:孟子題辭解疏引作“謂之義”。

    四皓、韋玄。(音義云:“天复本作‘四皓、韋玄成'。”)案:嘉佑本正引“韋玄成”。

    欒布之不涂。(音義云:“天复本作‘不倍'。”)案:嘉佑本亦作“倍”。“倍”字疑非。不涂,猶云弗偽飾。

    左氏。曰:“品藻。”

    案:類聚五十四引“氏”下有“傳”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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