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◇又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民由化穆,非严刑所制。防之虽峻,陷者弥甚。今犯法至死,同入斩刑,去衣裸体,男女见。岂齐之以法,示之以礼者也。令具为之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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