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太和十五年八月戊戌)
夫至道无形,虚象为主。自有汉以后,置立坛祠,先朝以其至顺可归,用立寺宇。昔京城之内,居舍尚希。今者里宅栉比,人神猥凑,非所以祗崇至法,清敬神道。可移于都南桑乾之阴,岳山之阳,永置其所。给户五十,以供斋祀之用,仍名为崇虚寺。可召诸州隐士,员满九十人。
卷五 ◎孝文帝(三) ◇立崇虚寺诏类别:集部
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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