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◇祀先代诸圣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(太和十六年二月丁酉)

    夫崇圣祀德,远代之通典,秩□□□,中古之近规。故三五至仁,唯德配享。夏殷私己,稍用其姓。且法施于民,祀有明典,立功垂惠,祭有恒式。斯乃异代同途,奕世共轨。今远遵明令,宪章旧则,比于祀令,已为决之。其孟春应祀者,顷以事殷,遂及今日。可令仍以仲月而飨祀焉。凡在祀令者,其数有五。帝尧树则天之功,兴巍巍之治,可祀于平阳。虞舜播太平之风,致无为之化,可祀于广宁。夏禹御洪水之灾,建天下之利,可祀于安邑。周文公制礼作乐,垂范万叶,可祀于洛阳。其宣尼之庙,祀于中省,当别敕有司行事。飨荐之礼,自文公已上,可令当界牧守,各随所近,摄行祀事,皆用清酌尹祭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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