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 ◇严勒守宰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(景明二年三月辛亥)

    诸州刺史,不亲民事,缓于督察,郡县稽逋,旬月之间,才一览决。淹狱久讼,动延时序,百姓怨嗟,方城困弊。尚书可明条制,申下四方,今日亲庶事,严勒守宰,不得因循,宽怠亏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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