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 ◇议甄琛请弛盐禁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(正始三年四月)

    民利在斯,琛如所陈。付八座议,可否以闻。(《魏书·甄琛传》)

    司盐之税,乃自古通典,然兴制利民,亦代或不同,苟可以富氓益化,唯理所在。甄琛之表,实所谓助政毗治者也,可从其前计,使公私并宜,川泽无拥。尚书严为禁豪强之制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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