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一 ◇ 追削刘腾爵位除元叉名为民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(孝昌元年四月辛卯,皇太后复临朝摄政。)

    朕以寡昧,夙承天历,茫若渺海,罔知所济,实凭宗社降之灵,庶勉幼志,以康世道。而神龟之末,权臣擅命,元叉、刘腾,阴相影响,遂使皇太后幽隔后宫,太傅、清河王无辜致害,相州刺史、中山王熙横被夷灭,右卫将军奚康生仍见诛翦。从此已后,无所畏忌,恣诸侵求,任所与夺。无君之心,积习稍久;不臣之迹,缘事弥彰。蔽耳目之明,专生杀之柄,天下为之不康,四郊由兹多垒。此而可忍,孰不可怀!虽屡经赦宥,未容致之于法,犹宜辨正,以谢朝野。腾身既往,可追削爵位。叉之罪状,诚合徽纟墨,但以宗枝旧戚,特加全贷,可除名为民。(《魏书·孝明纪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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