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永熙二年五月乙巳)
大夫之职,位秩贵显,员外之官,亦为匪贱。而下及胥吏,带领非一,高卑浑杂,有损彝章。自今已后,京官乐为称事小职者,直加散号将军,愿罢卑官者,听为大夫及员外之职,不宜仍前散实参领。其中旨特加者,不在此例。(《魏书·出帝纪》)
卷十三 ◇ 大夫员外不带领诏类别:集部
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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