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九 ◇ 请限贱妾奴婢服饰表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王公已下贱妾,悉不听用织成锦绣、金玉珠玑,违者以违旨论。奴婢悉不得衣绫绮缬,止于缦缯而已,奴则布服,并不得以金银为钗带,犯者鞭一百。(《魏书·高阳王雍传》。雍领司州牧,表请云云。太后从之,而不能久行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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