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二 ◇ 奏留程骏为著作郎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夫君之使臣,必须终效。骏实史才,方申直笔,千里之任,十室可有。请留之数载,以成前籍,后授方伯,愚以为允。(《魏书·程骏传》。皇兴中,除高密太守。尚书李敷奏。从之。)


如果你对全后魏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,请 点击这里 发表。
重要声明:典籍《全后魏文》所有的文章、图片、评论等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