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二 ◇ 奏留程骏为著作郎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
全后魏文
夫君之使臣,必须终效。骏实史才,方申直笔,千里之任,十室可有。请留之数载,以成前籍,后授方伯,愚以为允。(《魏书·程骏传》。皇兴中,除高密太守。尚书李敷奏。从之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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