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六 ◇ 奏定常侍员限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比因多故,常侍遂无员限。今以王元景等为常侍,定限八员。(《北史》二十四《王昕传》。太昌初,吏部尚书李神俊奏言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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