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三 ◇ 驳奏害母事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后魏文

    君亲无将,将而必诛。今谋逆者戮及期亲,害亲者令不及子,既逆甚枭獍,禽兽之不若,而使祀不绝,遗育永传,非所以劝忠孝之道,存三纲之义。若圣教含容,不加孥戮,使父子罪不相及,恶止于其身,不则宜投之四裔,敕所在不听配匹。《盘庚》言「无令易种于新邑」,汉法五月食枭羹,皆欲绝其类也。(《魏书·邢峦附传》。时雁门人有害母者,八座奏に之而潴其室,宥其二子。邢虬驳奏云云。世宗从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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