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八 ◇ 奏使刘芳更造乐器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
全后魏文
案太乐令公孙崇所造八音之器并五度五量,太常卿刘芳及朝之儒学,执诸经传,考办合否,尺寸度数,悉与《周礼》不同。问其所以,称必依经文,声则不协,以情增减,殊无准据。窃惟乐者皇朝治定之盛事,光赞祖宗之茂功,垂之后王。不刊之制,宜宪章先圣,详依经史。且二汉、魏、晋历诸儒哲,未闻器度依经,而声调差谬。臣等参议,请使臣芳准依《周礼》更造乐器,事讫之后,集议并呈,从其善者。(《魏书·乐志》。永平二年秋,尚书令高肇、尚书仆射清河王怿等奏言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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