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九 ◇ 疾笃敕子收祚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
全后魏文
死生大分,含气所同,世有厚葬,吾平生不取,蘧裸身,又非吾意。气绝之后,敛以时服。吾生年契阔,前后三娶,合葬之事,抑又非古。且汝二母先在旧茔,坟地久固,已有定别。唯汝次母墓在外耳,可迁入兆域,依班而定,行于吾墓之后。如此足矣,不须合。当顺吾心,勿令吾有遗恨。(《魏书自序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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