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◇ 禁江南造大船诏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隋文

    (开皇十八年正月辛丑)

    吴、越之人,往承敝俗,所在之处,私造大船,因相聚结,致有侵害。其江南诸州,人间有船长三丈已上,悉括入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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