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二 ◇ 奏刘荣、赵元恺事于太子勇

类别:集部 作者:(清)严可均 书名:全隋文

    凡推事有两,一察情,一据证,审其曲直,以定是非。臣察刘荣,位高任重,纵令实语元恺,盖是纤介之愆。计理而论,不须隐讳。又察元恺受制于荣,岂敢以无端之言妄相点累。二人之情,理正相似。元恺引左卫率崔等为证,等款状悉与元恺符同。察情既敌,须以证定。臣谓荣语元恺,事必非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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